關于東莞市聚鴻紡織科技有限公司調試公示
時間:2020-07-01 15:10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關于東莞市聚鴻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調試公示
東莞市聚鴻紡織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常平鎮司馬村常平環保工業路5號廠房12棟第201室(北緯22°58′03.63″、東經114°04′15.91″),項目總投資180萬元,主要從事布匹的印花、洗水加工,印花、洗水布匹100萬米/年,占地面積2402.96㎡,建筑面積為2402.96m2。
我司于2019年5月委托甘肅宜潔環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東莞市聚鴻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9年11月27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9〕23677號。
本項目設置打漿機2臺、上漿機1臺、數碼印花機10臺、烘箱4個、蒸化機3臺、拉缸3臺、松布機3臺、驗布機2臺、定型機1臺、脫水機2臺、空壓2臺、熱轉印機1臺。
生產過程中的給排水管理須規范建設,實施專管供水、專管回用,安裝計量裝置,執行給排水水量平衡臺賬管理制度。產生的生產廢水控制在174.24t/d(即52272t/a)以內,排入基地廢水處理廠進行處理,61.74%(即107.58t/d,32274t/a)廢水經處理達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產,38.26%(即66.66t/d,19998t/a)由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并達標排放。
本項目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產生的廢氣經配套的1#、2#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第Ⅱ時段濃度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項目定型烘干工序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經過3#高空排放口排放,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天然氣燃燒廢氣經3#高空排放口排放,達《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4/765-2019)表2燃氣標準的要求。
已做好生產設備的消聲降噪措施,噪聲不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妥善處理處置各類固體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我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20年5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我司計劃于2020年7月1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20年12月31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
我司于2019年5月委托甘肅宜潔環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東莞市聚鴻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9年11月27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9〕23677號。
本項目設置打漿機2臺、上漿機1臺、數碼印花機10臺、烘箱4個、蒸化機3臺、拉缸3臺、松布機3臺、驗布機2臺、定型機1臺、脫水機2臺、空壓2臺、熱轉印機1臺。
生產過程中的給排水管理須規范建設,實施專管供水、專管回用,安裝計量裝置,執行給排水水量平衡臺賬管理制度。產生的生產廢水控制在174.24t/d(即52272t/a)以內,排入基地廢水處理廠進行處理,61.74%(即107.58t/d,32274t/a)廢水經處理達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產,38.26%(即66.66t/d,19998t/a)由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并達標排放。
本項目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產生的廢氣經配套的1#、2#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第Ⅱ時段濃度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項目定型烘干工序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經過3#高空排放口排放,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天然氣燃燒廢氣經3#高空排放口排放,達《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4/765-2019)表2燃氣標準的要求。
已做好生產設備的消聲降噪措施,噪聲不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妥善處理處置各類固體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我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20年5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我司計劃于2020年7月1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20年12月31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
東莞市聚鴻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2020年7月1日
(聯系人:洪文鉆, 聯系電話:139059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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