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東莞市浩潤洗水有限公司調試公示
時間:2020-08-23 17:56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關于東莞市浩潤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調試公示
東莞市浩潤洗水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東莞市常平鎮司馬環保工業路5號廠房1棟103室(北緯22°58′1.08″、東經114°04′13.65″),項目總投資100萬元,主要從事洗水服裝,年生產洗水服裝300萬件/年,占地面積371.74㎡,建筑面積371.74㎡。我司于2020年委托了廣東碁實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浩潤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0年6月9日取得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的告知承諾審批表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20〕6841號。于2020年7月1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回執,回執編號:91441900MA54JD0K29001X。
本項目設置洗水機6臺、脫水機4臺、干衣機11臺等設備。
生產過程中的給排水管理須規范建設,實施專管供水、專管回用,安裝計量裝置,執行給排水水量平衡臺賬管理制度。產生的生產廢水控制在38.78t/d以內,排入基地廢水處理廠進行處理,61.74%(23.95t/d)廢水經處理達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產,38.26%(14.83t/d)由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并達標排放。
本項目脫水后烘干工序會有少量紡織絮狀顆粒物產生,其主要成分為顆粒物。項目使用的烘干機自帶集氣裝置,顆粒物通過排氣管道引至樓頂經過濾網處理后排放,排放高度為20米。項目烘干工序產生絮狀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排放濃度限值和最高允許排放速率限值(≤120mg/m³、≤11.9kg/h);未收集紡織絮狀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量及排放速率均較小,周邊外濃度能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1.0mg/m³)。
已做好生產設備的消聲降噪措施,噪聲不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妥善處理處置各類固體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單的要求,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我司東莞市浩潤洗水有限公司取得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表后,自2020年7月開工建設,于2020年7月1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回執,期間嚴格按照《東莞市浩潤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我司計劃于2020年8月23日開始調試,因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調試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21年8月22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
東莞市浩潤洗水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3日
2020年8月23日
(聯系人:楊家友, 聯系電話:13925802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