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
時間:2020-10-14 16:40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20年10月14日,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棟辦公樓5樓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麻涌豪豐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 《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9棟廠房第三層進行項目建設(廠址中心坐標:東經113°33′09.49″,北緯23°03′44.71″)。項目占地面積為1775.2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775.29平方米。
環評批復了半自動掛鍍生產線2條、全自動掛鍍生產線1條、烤水爐1條、整流機25臺、純水機1套、過濾機28臺、鼓風機2臺、空氣能熱泵30臺、冷水機2臺、拋光機12臺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主要鍍種為:鋅、鎳、銅、鉻,年加工汽車配件1511.3萬件,總電鍍面積為19.6萬平方米/年。
實際建設了半自動掛鍍生產線2條、全自動掛鍍生產線1條、烤水爐1條、整流機25臺、純水機1套、過濾機28臺、鼓風機2臺、空氣能熱泵30臺、冷水機2臺、拋光機12臺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本項目已全部建設完成,因此,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為全部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取得了《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東環建〔2019〕20340號),于2019年12月完成竣工,調試為2020年3月-2021年3月,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19年12月18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304246640A001P。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7萬元,占總投資8.8%。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建設項目包括半自動掛鍍生產線2條、全自動掛鍍生產線1條、烤水爐1條、整流機25臺、純水機1套、過濾機28臺、鼓風機2臺、空氣能熱泵30臺、冷水機2臺、拋光機12臺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期驗收內容與環評及批復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生產廢水分6類(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鎳廢水、含鉻廢水、焦銅廢水、絡合廢水)收集后分別由專管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建設項目拋光工序產生的廢氣粉塵有效收集后,經配套的水噴淋塔除塵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半自動電鍍銅、 鎳、鉻生產線和全自動鍍鎳、鉻線鍍鉻工序產生的廢氣鉻酸霧有效收集后,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及網格回收裝置處理后通過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全自動鍍鎳、鉻線產生的廢氣硫酸霧有效收集后,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3#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半自動鍍鋅線的超聲波除油、鹽酸槽、黑鋅鈍化,半自動電鍍銅、 鎳、鉻生產線的鍍酸銅、活化等槽產生的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有效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4#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半自動鍍鋅線的鍍鋅、藍白鈍、彩鈍、融鋅槽產生的氮氧化物有效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5#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半自動電鍍銅、 鎳、鉻生產線的硫酸槽、超聲波除油、活化、焦銅、酸銅、電解除油產生的硫酸霧、氨氣有效收集后,經6#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聲
建設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線、拋光機、冷卻機、風機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對抽風機、空壓機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設置隔音、減振基礎;
(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采用隔聲設備:隔墻、隔聲間。
(3)加強噪聲設備的維護管理,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本次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為:表面處理廢液、廢濾芯、廢化學品包裝材料,暫存于指定危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危廢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為:次品、金屬碎屑和普通包裝材料,暫存于指定一般工業固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一般工業固廢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我司已分別與東莞市恒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惠州東江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危險廢物處理合同,合同編號:19GDDGDH00518、HT200814-006
我司已與東莞市冠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署一般工業固廢清運協議,合同編號:GJ-HF2020-0101。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已完成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備案號:441900-2020-177-L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為《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總氮可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二)廢氣
由《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YX20200656)可知,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鉻酸霧廢氣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值;氨氣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粉塵廢氣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無組織廢氣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鉻酸霧、粉塵廠界濃度監測結果: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氨氣無組織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新擴改建廠界二級標準。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YX20200656)可知,廠界噪聲晝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悅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YX20200656),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20340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 《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9棟廠房第三層進行項目建設(廠址中心坐標:東經113°33′09.49″,北緯23°03′44.71″)。項目占地面積為1775.2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775.29平方米。
環評批復了半自動掛鍍生產線2條、全自動掛鍍生產線1條、烤水爐1條、整流機25臺、純水機1套、過濾機28臺、鼓風機2臺、空氣能熱泵30臺、冷水機2臺、拋光機12臺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主要鍍種為:鋅、鎳、銅、鉻,年加工汽車配件1511.3萬件,總電鍍面積為19.6萬平方米/年。
實際建設了半自動掛鍍生產線2條、全自動掛鍍生產線1條、烤水爐1條、整流機25臺、純水機1套、過濾機28臺、鼓風機2臺、空氣能熱泵30臺、冷水機2臺、拋光機12臺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本項目已全部建設完成,因此,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為全部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取得了《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東環建〔2019〕20340號),于2019年12月完成竣工,調試為2020年3月-2021年3月,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19年12月18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304246640A001P。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7萬元,占總投資8.8%。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建設項目包括半自動掛鍍生產線2條、全自動掛鍍生產線1條、烤水爐1條、整流機25臺、純水機1套、過濾機28臺、鼓風機2臺、空氣能熱泵30臺、冷水機2臺、拋光機12臺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期驗收內容與環評及批復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生產廢水分6類(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鎳廢水、含鉻廢水、焦銅廢水、絡合廢水)收集后分別由專管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建設項目拋光工序產生的廢氣粉塵有效收集后,經配套的水噴淋塔除塵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半自動電鍍銅、 鎳、鉻生產線和全自動鍍鎳、鉻線鍍鉻工序產生的廢氣鉻酸霧有效收集后,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及網格回收裝置處理后通過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全自動鍍鎳、鉻線產生的廢氣硫酸霧有效收集后,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3#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半自動鍍鋅線的超聲波除油、鹽酸槽、黑鋅鈍化,半自動電鍍銅、 鎳、鉻生產線的鍍酸銅、活化等槽產生的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有效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4#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半自動鍍鋅線的鍍鋅、藍白鈍、彩鈍、融鋅槽產生的氮氧化物有效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5#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半自動電鍍銅、 鎳、鉻生產線的硫酸槽、超聲波除油、活化、焦銅、酸銅、電解除油產生的硫酸霧、氨氣有效收集后,經6#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聲
建設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線、拋光機、冷卻機、風機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對抽風機、空壓機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設置隔音、減振基礎;
(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采用隔聲設備:隔墻、隔聲間。
(3)加強噪聲設備的維護管理,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本次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為:表面處理廢液、廢濾芯、廢化學品包裝材料,暫存于指定危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危廢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為:次品、金屬碎屑和普通包裝材料,暫存于指定一般工業固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一般工業固廢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我司已分別與東莞市恒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惠州東江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危險廢物處理合同,合同編號:19GDDGDH00518、HT200814-006
我司已與東莞市冠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署一般工業固廢清運協議,合同編號:GJ-HF2020-0101。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已完成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備案號:441900-2020-177-L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為《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總氮可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二)廢氣
由《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YX20200656)可知,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鉻酸霧廢氣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值;氨氣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粉塵廢氣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無組織廢氣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鉻酸霧、粉塵廠界濃度監測結果: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氨氣無組織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新擴改建廠界二級標準。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YX20200656)可知,廠界噪聲晝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悅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YX20200656),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20340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東莞市恒鎂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2020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