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
時間:2020-11-30 17:01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20年11月27日,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廣東省東莞市常平鎮司馬環保工業路5號廠房9棟102室(北緯22°57′53.9″、東經114°04′34.5″)。項目占地面積為1182.9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182.99平方米。勞動定員30人,均不在項目內食宿,年工作時間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時。主要從事皮革、布料印花加工,生產加工格麗特15萬米/年、印花布20萬米/年。本項目主要設備為打紙機9臺、直噴打印機4臺、轉 印機2臺、上漿機1臺、掃蔥機2臺、燙金機1臺、撈缸1臺、脫水機1臺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9年12月委托了廣東能量生態環境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于2019年12月取得了《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告知承諾審批表(東環建〔2019〕25952號)。
項目于2020年1月開工建設,于2020年8月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20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2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3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4萬元,占總投資9.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的所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噪聲和固廢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本次建設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25952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生產廢水包括水洗、脫水工序及導帶沖洗產生的廢水,產生量共39.51t/d,污染因子主要為CODcr、BOD5、NH3-N、總磷、SS、色度等。
項目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其中CODcr、氨氮、BOD5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其余污染物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38.26%(即15.12t/d,4687.2t/a)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排入仁和水,最終匯入寒溪河,61.74%(即24.39t/d,7560.9t/a)經基地廢水處理站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 -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及該行業回用水水質標準后回用。
根據工程分析,項目生活污水產生量1.08t/d(334.8t/a)。項目選址在東莞市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納污范圍內,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排入仁和水,最終匯入寒溪河。
(二)廢氣
項目皮革上膠水及表處工序區域擬設為密閉區間,皮革上膠水及表處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抽風系統抽出引至樓所在建筑樓頂經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項目熱轉印、數碼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區域擬設為密閉區間,熱轉印、數碼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抽風系統抽出引至樓所在建筑樓頂經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項目鐳射切割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經加強車間通排風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三)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自工藝設備、空壓機等運行產生的噪聲,根據同類項目類比分析,設備運行產生噪聲值約為65~85dB(A)。
為確保廠邊界噪聲能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建議建設單位應采取如下措施,包括:
(1)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空壓機等高噪音設備進行重點治理;
(2)選用隔聲性能好的隔聲門窗,生產設備合理布局,盡量利用廠房墻體、門窗隔聲,減小設備暴露空間,以有效減小對外環境的影響;
(3)風機進出風口安裝消聲彎頭,必要時安裝二級吸聲器或多級阻尼消聲器;
(4)對生產設備,做好基礎減振,采用軟性接頭或抗振材料進行隔振處理,并注意設備的維護與清理,避免設備運行不正常產生的高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5)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并加強生產管理,避免同時使用高噪聲設備,禁止在夜間使用高噪聲設備。
經采取消聲、隔聲、減震等措施處理后,再經過一段距離的衰減作用,廠界噪聲控制在晝間65dB(A)、夜間55dB(A)以內,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四)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廢原材料包裝袋產生量為0.1412t/a、廢轉印紙產生量為16t/a,廢薄膜產生量為0.005t/a,一般固體廢物收集后由專業公司回收處理,危險廢物廢活性炭產生量為0.1632t/a,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并對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殺滅害蟲。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委托東莞市祥鑫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廢氣、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工作?,F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東莞市祥鑫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9月1日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廢氣、噪聲檢測報告》(DGXX(驗)2008289);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已依托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已委托基地處理,危險廢物已委托東莞中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理。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產生量共39.51t/d。項目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其中CODcr、氨氮、BOD5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其余污染物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38.26%(即15.12t/d,4687.2t/a)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排入仁和水,最終匯入寒溪河,61.74%(即24.39t/d,7560.9t/a)經基地廢水處理站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 -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及該行業回用水水質標準后回用。
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后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將基地尾水引出石馬河流域,降低石馬河的污染負荷。
(二)廢氣
本項目使用的蒸汽由環保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鍋爐、發電機及廚房,不產生鍋爐廢氣、發電機廢氣及廚房油煙。
項目皮革上膠水及表處工序區域擬設為密閉區間,皮革上膠水及表處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抽風系統抽出引至樓所在建筑樓頂經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皮革上膠水及表處工序產生有機廢氣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項目熱轉印、數碼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區域擬設為密閉區間,熱轉印、數碼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抽風系統抽出引至樓所在建筑樓頂經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熱轉印、數碼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產生有機廢氣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項目鐳射切割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經加強車間通排風后周界外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三)廠界噪聲
項目的噪聲源主要來自工藝設備、空壓機等運行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經上述處理企業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廢原材料包裝袋產生量為0.1412t/a、廢轉印紙產生量為16t/a,廢薄膜產生量為0.005t/a,一般固體廢物收集后由專業公司回收處理,危險廢物廢活性炭產生量為0.1632t/a,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并對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殺滅害蟲。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常平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東莞市祥鑫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自主環保驗收。
東莞市杰翔鞋材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2020年11月27日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全文下載鏈接:https://pan.baidu.com/s/1ZHv2P6lVtEVhFDR6icbCtA 提取碼:8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