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
時間:2020-12-30 10:17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20年12月30日,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常平環保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東莞市常平鎮司馬環保工業路5號廠房7棟401室(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內)(東經114°04′13.28″、北緯22°58′05.88″)。項目占地面積為2365.9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365.98平方米,所用廠房為租用性質。勞動定員50人,均不在項目內食宿,年工作時間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時。主要經營范圍:紡織品制造。項目主要從事布匹印花,加工生產印花布匹180萬米/年。本項目環評批復了定型機1臺、拉網機2臺、曝光機1臺、噴墨機1臺、平網印花機2臺、拉缸洗水機5臺、前處理水洗機1臺、數碼印花機2臺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9年11月委托了河南邁達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于2019年11月取得了《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告知承諾審批表(東環建〔2019〕23679號)。
項目于2020年7月開工建設,于2020年8月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20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14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1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占總投資1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的部分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噪聲和固廢治理等環保設施。
項目生產設備情況表
| 序號 | 設備名稱 | 環評數量(臺) | 實際數量(臺) | 變化情況(臺) | 用途 |
| 1 | 定型機 | 1臺 | 1 | 0 | 烘干定型、上漿 |
| 2 | 驗布機 | 2臺 | 2 | 0 | 驗布 |
| 3 | 拉網機 | 2臺 | 1 | -1 | 制網 |
| 4 | 曝光機 | 1臺 | 1 | 0 | 曬版 |
| 5 | 噴墨機 | 1臺 | 1 | 0 | 曬版 |
| 6 | 平網印花機 | 2臺 | 1 | -1 | 平網印花 |
| 7 | 蒸化機 | 2臺 | 1 | -1 | 蒸化 |
| 8 | 拉缸洗水機 | 5臺 | 4 | -1 | 洗水 |
| 9 | 前處理水洗機 | 1臺 | 0 | -1 | 前處理 |
| 10 | 脫水機 | 3臺 | 2 | -1 | 脫水 |
| 11 | 松布機 | 2臺 | 2 | 0 | 輔助設施 |
| 12 | 數碼印花機 | 2臺 | 2 | 0 | 數碼印花 |
| 13 | 燙金機 | 1臺 | 1 | 0 | 燙金 |
| 14 | 打漿機 | 4臺 | 4 | 0 | 打漿 |
| 15 | 烘箱 | 4臺 | 3 | -1 | 印花后烘干 |
| 16 | 空壓機 | 2臺 | 2 | 0 | 印花后烘干 |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本次建設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23679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生產廢水包括印花水洗工序產生的廢水以及清洗廢水,產生量共199.5t/d,污染因子主要為CODcr、BOD5、NH3-N、總磷、SS、色度等。
項目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其中CODcr、氨氮、BOD5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其余污染物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38.26%(即68.7t/d,20610t/a)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排入仁和水,最終匯入寒溪河,61.74%(即 110.85t/d,33255t/a)經基地廢水處理站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 -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及該行業回用水水質標準后回用。
根據工程分析,項目生活污水產生量1.8t/d(540t/a)。項目選址在東莞市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納污范圍內,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排入仁和水,最終匯入寒溪河。
(二)廢氣
項目平網印花及后續烘干、數碼印花及后續烘干區域擬設為密閉區間,平網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抽風系統抽出引至樓所在建筑樓頂經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數碼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抽風系統抽出引至樓所在建筑樓頂經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項目烘干定型工序顆粒物、定型烘干工序燃料廢氣通過抽風系統抽出引至頂高空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自工藝設備、空壓機等運行產生的噪聲,根據同類項目類比分析,設備運行產生噪聲值約為65~85dB(A)。
為確保廠邊界噪聲能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建議建設單位應采取如下措施,包括:
(1)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空壓機等高噪音設備進行重點治理;
(2)選用隔聲性能好的隔聲門窗,生產設備合理布局,盡量利用廠房墻體、門窗隔聲,減小設備暴露空間,以有效減小對外環境的影響;
(3)風機進出風口安裝消聲彎頭,必要時安裝二級吸聲器或多級阻尼消聲器;
(4)對生產設備,做好基礎減振,采用軟性接頭或抗振材料進行隔振處理,并注意設備的維護與清理,避免設備運行不正常產生的高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5)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并加強生產管理,避免同時使用高噪聲設備,禁止在夜間使用高噪聲設備。
經采取消聲、隔聲、減震等措施處理后,再經過一段距離的衰減作用,廠界噪聲控制在晝間65dB(A)、夜間55dB(A)以內,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四)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廢包裝材料產生量為0.27t/a、廢薄膜產生量為1t/a,一般固體廢物收集后由專業公司回收處理,危險廢物廢活性炭產生量為0.405t/a,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水性油墨桶產生量為0.1t/a,收集后交由供應商重新用于原始用途。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并對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殺滅害蟲。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委托東莞市祥鑫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廢氣、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工作?,F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東莞市祥鑫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9月11日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廢氣、噪聲檢測報告》(DGXX(驗)2009014);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已依托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已委托基地處理,危險廢物已委托東莞中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理。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產生量共199.5t/d。項目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其中CODcr、氨氮、BOD5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其余污染物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38.26%(即68.7t/d,20610t/a)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排入仁和水,最終匯入寒溪河,61.74%(即 110.85t/d,33255t/a)經基地廢水處理站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 -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及該行業回用水水質標準后回用。
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后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將基地尾水引出石馬河流域,降低石馬河的污染負荷。
(二)廢氣
本項目使用的蒸汽由環保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鍋爐、發電機及廚房,不產生鍋爐廢氣、發電機廢氣及廚房油煙。
項目平網印花及后續烘干、數碼印花及后續烘干區域擬設為密閉區間,平網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抽風系統抽出引至樓所在建筑樓頂分別經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數碼印花及后續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抽風系統抽出引至樓所在建筑樓頂經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數碼印花、平網印花產生有機廢氣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項目烘干定型工序顆粒物、定型烘干工序燃料廢氣通過抽風系統抽出引至頂高空排放。顆粒物有組織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無組織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燃料廢氣執行《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4/765-2019)表2燃氣標準。各污染物可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三)廠界噪聲
項目的噪聲源主要來自工藝設備、空壓機等運行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經上述處理企業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廢包裝材料產生量為0.27t/a、廢薄膜產生量為1t/a,一般固體廢物收集后由專業公司回收處理,危險廢物廢活性炭產生量為0.405t/a,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水性油墨桶產生量為0.1t/a,收集后交由供應商重新用于原始用途。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并對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殺滅害蟲。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常平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東莞市祥鑫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自主環保驗收。
東莞市恒基紡織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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