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
時間:2021-01-29 18:30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1月29日,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麻涌豪豐環保基地代表組成。(名單附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驗收組對項目進行了現場核查,并審查《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A07廠房第四層2單元(東經113°33'08.21",北緯23°03'32.03")。占地面積919m2,建筑面積919m2。改擴建環評批復了1條全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1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臺拋光機、4臺移印機、4臺鐳射機、1臺烤爐、3臺烤箱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年加工生產耳機外殼1324.8萬件、光學組件614.4萬件、LOGO配件108萬件、3D打印模組 43.2 萬件(總陽極氧化面積約為8.7萬平方米)。
目前,實際建設了1條全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1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臺拋光機、4臺鐳射機、1臺烤爐、3臺烤箱等設備及環保設施;尚有4臺移印機及配套處理設施暫未完成建設。因此項目分期驗收,此次為一期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取得了《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11691號)。于2020年6月18日取得《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20〕7189號)。項目于2020年11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改擴建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20年10月28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30WYW4H001P。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5萬元,占總投資8.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包括1條全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1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臺拋光機、4臺鐳射機、1臺烤爐、3臺烤箱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項目變動情況
一期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將環評批復的1#排氣筒對應的1套處理設施(通過堿液噴淋塔處理硫酸霧)調整為3套處理設施,并通過3個排氣筒排放:1#、2#排氣筒通過堿液噴淋塔處理陽極氧化工序產生的硫酸霧;3#排氣筒通過堿液噴淋塔處理前處理所涉及工序產生的硫酸霧、堿霧。為由監測報告核算硫酸霧排放量均未超出環評要求。(監測報告詳見附件)
根據《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更清單》上述廢氣處理設施調整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分3類(前處理廢水、含鎳廢水、絡合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預處理后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自來水制純水系統產生的濃水作為清凈下水排入雨水管網。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大氣污染主要是陽極氧化、化拋等工序產生的硫酸霧以及噴砂工序產生的顆粒物。
陽極氧化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有效收集后,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2#排氣筒(30m)排放;前處理涉及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有效收集后,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3#排氣筒(30m)排放;噴砂、拋光工序產生的顆粒物有效收集后,經配套的噴淋塔處理后通過4#排氣筒(30m)排放。
(三)噪聲
建設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是電鍍生產線、風機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70~95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選用環保低噪型設備,車間內各設備合理的布置,且設備作基礎減震和密封隔聲等措施;各類振動安裝時均做了減震基礎。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項目產生的廢濾芯、沉渣等危險廢物收集后交東莞中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理,合同編號為:ZP-20201013044號。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有為不合格品、粉塵等收集后均交東莞市冠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理,合同編號為:GJ-HF2020-0101。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公司積極響應并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執行《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執行《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其余指標執行《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氨氮執行《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執行《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2、廢氣
由《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FT2012156HJ可知,硫酸霧等有組織廢氣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值;顆粒物有組織排放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值。
無組織硫酸霧、顆粒物廠界濃度監測結果: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標準限值。
3、噪聲
由《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FT2012156HJ可知,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定了環境管理制度,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書批復要求,固體廢物得到妥善處置。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安杰五金電鍍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20〕7189號)的要求,本項目(一期)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及環評報告書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議值要求,其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本次驗收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建設內容變更調整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驗收合格。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監測報告詳見請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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