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
時間:2021-03-01 14:03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
(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3月1日 ,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據《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 驗收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編制單位、監測單位、麻涌豪豐環保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驗收組對項目進行了現場核查,并審查《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A13棟(東經113°33'20.68″,北緯23°03'32.44″)進行改擴建。占地面積7455.131平方米,建筑面積9999.7平方米。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環評批復了:一批五金生產設備,年加工五金件約236噸,滴膠工序,年滴膠電鍍后的CNC銅工件、粉塵冶金不銹鋼工件等600萬件。
目前,改擴建項目實際建設了7臺臺式鉆床、2臺齒輪式攻絲機、3臺手啤機、4臺手動沖壓機(手動沖床)、4臺雙碟磨光機、10臺研磨拋光機、2臺八角滾筒機、1臺自動點膠機、1臺手動點膠機、1臺對色燈箱、2臺調膠臺、4臺恒溫焗爐、4臺固化爐、2臺真空泵、2臺真空箱等五金設備與滴膠設備及8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配套設施。尚有部分五金設備,暫未完成建設。因此項目分期驗收,此次為一期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獲得《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批復文號:東環建〔2011〕12130號),于2015年8月25日通過原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的一期驗收(驗收批復文號:東環建〔2015〕1848號);后因項目生產需要進行電泳及粉末冶金擴建,于2017年8月29日獲得《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電泳及粉末冶金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批復文號:東環建〔2017〕8965號);并于2018年12月20日通過原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的一期驗收(驗收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13153號)。
因生產需要進行再次改擴建,于2019年11月5日獲得《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批復(批復文號:東環建〔2019〕22442號)。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一期)于2019年11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改擴建變更排污許可證已于2021年1月15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7929396059001P。
(三)投資情況
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一期)投資約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8萬元,占總投資11.6%。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一期),包括以下設備及8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配套設施。
| 2樓制鎖車間 | 2樓披鋒車間 | 1樓自動車床車間 | 3樓研磨車間 | 3樓磨光車間 | 2樓CNC加工中心 | 1樓振色車間 | 1樓滴膠車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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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范圍 |
1臺臺式鉆床 | 5臺臺式鉆床 | 7臺自動車床 | 4臺雙碟磨光機 | 14臺平板自動打磨拋光機/自動圓盤拋光機 | 2臺線切割機 | 1臺焗爐 | 1臺自動點膠機 |
| 2臺齒輪式攻絲機 | 4臺臺式攻絲機 | 10臺研磨拋光機 | 1臺打孔機 | 3臺振動研磨機 | 1臺手動點膠機 | |||
| 3臺手啤機 | 1臺沖批鋒臺 | 2臺八角滾筒機 | 8臺打磨拋光機 | 2臺激光焊接機 | 1臺渦流研磨拋光機 | 1臺對色燈箱 | ||
| 4臺手動沖壓機 | 2臺臺式精密壓力機 | 1臺干式渦流機 | 1臺激光打標機 | 2臺調膠臺 | ||||
| 8臺手動沖壓機 | 4臺恒溫焗爐 | |||||||
| 4臺固化爐 | ||||||||
| 2臺真空泵 |
本項目滴膠車間(含滴膠工序、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和原粉末冶金注射產生的有機廢氣共用18#排氣筒(30m)排放。環評批復項目有機廢氣18#排氣筒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因項目采用電泳漆為水性漆,所以項目實際有機廢氣采用“過濾吸收塔(雙氧水+氧化鎂)”工藝處理,處理后廢氣VOCs可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限值排放標準,并且處理效率達到90%,不超排放總量。
磨床、批鋒車間產生的顆粒物廢氣經配套的26#排氣筒(30m)排放。環評批復粉塵廢氣26#排氣筒采用“旋風塔+水膜除塵系統”工藝處理,實際粉塵廢氣采用“水膜除塵系統”工藝處理,處理后顆粒物廢氣可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并且處理效率達到90%,不超排放總量。
根據《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更清單》上述廢氣處理設施調整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不改變電鍍線等產水設備規模,不新增生產廢水量,因本項目不增加產品產能、生產線。原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分5類(前處理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重金屬廢水、絡合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廠預處理后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自來水制純水系統產生的濃水作為清凈下水排入雨水管網。
(二)廢氣
滴膠車間(含滴膠工序、烘干工序)和原粉末冶金注射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配套的過濾吸收塔處理后通過原18#排氣筒(30m)排放;改擴建五金設備產生的顆粒物廢氣經配套的水膜除塵器裝置處理后通過原1#排氣筒以及23#、24#排氣筒(30m)排放;原電泳車間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配套的過濾吸收塔處理后通過配套22#排氣筒(30m)排放;處理發生泄漏事故時鹽酸、硫酸倉庫產生的氯化氫、硫酸霧廢氣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系統21#排氣筒(30m)排放;原壓鑄車間產生的顆粒物廢氣經配套的水膜除塵器裝置處理后通過25#排氣筒(30m)排放;原磨床、批鋒車間產生的顆粒物廢氣經配套的水膜除塵器裝置處理后通過26#排氣筒(30m)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五金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對生產設備等噪聲級別較高的五金設備,采用建筑隔聲、減振。
(四)固廢
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一期)危險廢物滴膠工藝產生廢膠桶和含膠抹布/薄膜;五金加工設備產生的廢礦物油、含油廢抹布/手套暫存于指定危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東莞市豐業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處理(合同編號:FY2020E012)。
一般工業固廢是研磨車間循環水池和廢氣處理塔產生的沉渣存放在固定的一般固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東莞市冠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合同編號:GJ-HF2020-0101)。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于2018年11月18日通過專家評審會,于2019年5月16日取得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備案編號:441900-2019-092-M。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不增加產品產能、生產線和原輔材料用量,不改變電鍍線等產水設備規模,不新增生產廢水量。
原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5類(前處理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重金屬廢水、絡合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為《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總氮可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2、廢氣
由《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一期)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P2020(0005)-01)可知,硫酸霧、氯化氫廢氣均能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粉塵有組織廢氣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有機廢氣有組織廢氣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限值。
無組織廢氣氯化氫、硫酸霧均能達到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粉塵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VOCs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3、噪聲
由《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廢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SP2020(0005)-01)可知,廠界噪聲晝夜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4、固廢
項目產生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東莞市三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金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設備、滴膠工藝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22442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及環評報告表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議值要求,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改擴建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改擴建內容變更調整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監測報告詳見請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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