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時間:2021-01-22 15:42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
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21年01月22日,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棟豪豐辦公樓5樓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麻涌豪豐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經對建設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 《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豪峰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后更名為東莞市麻涌鎮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以下統一將該基地稱為東莞市麻涌鎮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廠址中心坐標為:北緯23°03′38.03″,東經113°33′23.03″)。
環評批復了自動龍門軟膠生產線1條、全自動連續鍍錫生產線(一機兩線)(配套退鍍工藝)3條,純水制備機1臺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主要鍍種為:錫,年產TO類引線框架1440萬片、SOP類引線框架288萬片、SOT/SOD類引線框架390萬片(總電鍍面積為23.247萬m2/a)。
實際建設了自動龍門軟膠生產線1條、全自動連續鍍錫生產線(一機兩線)(配套退鍍工藝)2條,純水制備機1臺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尚有1條全自動連續鍍錫生產線(一機兩線)(配套退鍍工藝)尚未建設,因此,項目分期驗收,此次為一期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于2020年07月取得了《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東環建〔2020〕7756號),于2020年8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20年08月12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4FK735X001P。
(三)投資情況
建設項目(一期)總投資約9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萬元,占總投資4.44%。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建設項目包括自動龍門軟膠生產線1條、全自動連續鍍錫生產線(一機兩線)(配套退鍍工藝)2條,純水制備機1臺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1、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將環評批復的酸霧處理設施二級堿液噴淋處理設施調整為一級堿液噴淋多級凈化,并通過對應的1個排氣筒排放。由監測報告核算,硫酸霧排放量均未超出環評要求。
根據《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更清單》,上述廢氣處理設施調整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生產廢水分3類(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絡合廢水)收集后分別由專管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建設項目(一期)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1條自動龍門軟膠生產線產生的氨氣,經配套的二級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全自動連續鍍錫生產線(一機兩線)(配套退鍍工藝)2條產生的硫酸霧,經配套的一級堿液多級凈化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電鍍生產線、風機等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75~95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對抽風機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設置隔音、減振基礎;
(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采用隔聲設備:隔墻、隔聲間。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本次建設項目(一期)危險廢物為:槽渣、廢濾芯,暫存于指定危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危廢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為:一般原材料、成品包裝廢包裝物和化學品原材料廢包裝物,暫存于指定一般工業固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一般工業固廢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我司正在與惠州東江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危險廢物處理合同;
我司已與東莞市冠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署一般工業固廢清運協議,合同編號:GJ-HF2020-0101。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正在編制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備案。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為《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總氮可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二)廢氣
由《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FT2011049HJ)可知,硫酸霧廢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 )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值。氨氣廢氣排放執行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無組織廢氣硫酸霧所測項目達到無組織排放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無組織廢氣氨氣、臭氣濃度所測項目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新擴改建廠界二級標準。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FT2011049HJ)可知,廠界噪聲晝間、夜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建設項目(一期)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建設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SFT2011049HJ),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建設項目(一期)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市金邁表面處理技術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東環建〔2020〕7756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監測報告詳見請瀏覽:
https://pan.baidu.com/s/1DldOoJ1ILGP1B_v6qBHrPw 提取碼: p946
https://pan.baidu.com/s/1DldOoJ1ILGP1B_v6qBHrPw 提取碼: p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