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
時間:2021-04-13 15:16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二期)
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20年4月13日,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二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棟辦公樓5樓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麻涌豪豐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 《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二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9廠房第4層2單元,(北緯23°03' 44”,東經113°33' 10”)。遷改建后項目占地面積904.15平方米,建筑面積1009.15平方米,共一層。
環評批復內容:允許企業設置全自動清洗機1臺、涂布機1臺、隧道爐1臺、全自動顯影機1臺、全自動蝕刻機3條等設備;年產五金喇叭網500萬件/年、電子產品內部五金小配件300萬個/年、五金裝飾品200萬個/年、五金過濾網100萬件/年。
遷改建項目(二期)實際建設了涂布機1臺、隧道爐1臺、全自動顯影機1臺、全自動蝕刻機3條;遷改建項目(一期)驗收涂布機1臺、隧道爐1臺、全自動顯影機1臺、全自動蝕刻機2條(驗收意見批復時間:2019年6月10日,批復號:東環建〔2019〕8990號)。故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本次驗收(二期)內容為:1條全自動蝕刻機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取得了《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審批(東環建〔2017〕7822號),遷改建項目(二期)于2021年3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項目調試期為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10月13日。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續期新證)已于2021年3月18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91441900MA4WF4T19F。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50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12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二期):包括全自動蝕刻機1條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期驗收內容與環評及批復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生產廢水分兩類(前處理廢水、絡合廢水)分別按廢水種類不同由不同的廢水管網引至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經處理后電鍍污水處理廠尾水再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后40%外排入獅子洋,剩余部分60%經回用水系統回用于企業車間。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蝕刻工序項目產生的氯化氫經收集后由風管引至樓頂進入一套堿液噴淋塔內集中處理,酸霧廢氣經處理后氯化氫由2#排氣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為30m。
(三)噪聲
本項目不設發電機、鍋爐等高噪聲設備,主要噪聲源為噴淋塔、抽水泵等設備以及通風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產生噪聲值約為 70-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用隔聲法降低噪聲:采用隔聲設備:隔墻、隔聲間。
(2)加強噪聲設備的維護管理,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本次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為:表面處理廢液,暫存于指定危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危廢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為:不合格產品、金屬碎屑,廢普通包裝材料,廢原料罐暫存于指定一般工業固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一般工業固廢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我司已與東莞中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危險廢物處理合同,合同編號:ZP-20200326033號。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已完成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備案號:441900-2018-281-L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達到《廣東省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標準限值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 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3 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 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3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第一類污染物應在基地電鍍廢水處理排放口處理達標)。
(二)廢氣
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FT2011144HJ),建設項目氯化氫(有組織)排放濃度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5 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值的較嚴值;氯化氫(無組織)所測項目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廠界噪聲
建設項目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廠界噪聲晝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FT2011144HJ),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市聯道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17〕7822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監測報告詳見請瀏覽:
https://pan.baidu.com/s/1TZWfTORl0UTGGxkZPY9gUw 提取碼:d5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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