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驗收意見
時間:2021-05-22 16:39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5月22日,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群聯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麻涌豪豐環保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驗收組對項目進行了現場核查,并審查《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位于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A08棟廠房(東經113°33′6.4″,北緯23°03′29.16″)。改建后項目占地面積6179.689平方米,建筑面積6848.41平方米,環評批復了2條全自動掛鍍線、3條全自動滾鍍線及配套環保設施,改建后項目年加工電鍍精密五金件10437噸,滑軌22912噸(電鍍總面積約69.03萬平方米,外層電鍍面積約69.03 萬平方米)。
實際建設改建的1條全自動滾鍍線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因此本項目整體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取得了《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五金鍍件48000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12〕11288號);后因項目生產需要進行改建,于2016年7月22日獲得《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批復文號:東環建〔2016〕6137號),于2016年11月24日通過原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的環境保護驗收(驗收批復文號:東環建〔2016〕16070號),根據實際生產需求再次進行改建,于2020年3月30日取得了《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20〕4204號),本項目于2020年12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本項目變更排污許可證于2020年12月21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304043878N001P。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4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35萬元,占總投資3.38%。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包括1條全自動滾鍍線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改建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因考慮車間工人生產環境及廢氣收集治理效率問題,增加2套廢氣治理設施和相應排放口,由原環評的3#排氣筒對應的3#廢氣治理設施調整為3#、7#、8#廢氣治理設施處理,并相應通過3#、7#、8#排氣筒排放(7#、8#通過堿液噴淋塔處理酸霧廢氣:氯化氫、堿霧、氮氧化物)。由監測報告核算廢氣:氯化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未超出環評要求。
根據《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更清單》上述增加廢氣處理設施的調整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改建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分4類(前處理廢水、含鉻廢水、重金屬廢水、絡合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廠預處理后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自來水制純水系統產生的濃水作為清凈下水排入雨水管網。
(二)廢氣
熱脫脂、酸洗、電解、鍍鋅、出光、蘭鋅鈍化、彩鋅鈍化等工序產生的堿霧、氯化氫、氮氧化物廢氣,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3#排氣筒(30m)、7#排氣筒(30m)、8#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聲
改建項目噪聲源主要是生產線、風機、空壓機、噴淋塔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對生產線電機、風機、噴淋塔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采用建筑隔聲、減振。
(四)固體廢物
改建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危廢有過濾機產生的廢濾芯(HW49)、盛裝危化品的包裝廢物(HW49)等收集后交東莞中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理,合同編號為:ZP-20210109007號;表面處理廢液與含油廢液經過壓濾后以表面處理污泥(HW17)預處理后,交由河南金圓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理,合同編號為:HYHB-2021-WF-135。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不合格品、普通包裝材料收集后交東莞市冠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處理,合同編號為:GJ2021-0101-024。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建設項目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備案號為:441900-2021-072-L。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改建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鉻廢水、絡合廢水共4類)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為《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氨氮可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二)廢氣
由《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 (ST20210202)可知,改建項目電鍍廢氣氯化氫、氮氧化物均能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與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堿霧暫無排放執行標準,待發布后監測。
無組織廢氣氯化氫、氮氧化物均能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堿霧暫無排放執行標準,待發布后監測;臭氣濃度無組織能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新擴改建廠界二級標準。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項目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 (ST20210202),改建項目廠界噪聲晝夜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T20210202),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四)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危險廢物均交由有危廢處理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均交由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資質單位處置,均不外排,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市群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20〕4204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及環評報告書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議值要求,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建設內容變更調整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監測報告詳見請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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