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驗收意見
時間:2021-09-02 15:42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9月2日,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C03棟4樓召開了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麻涌豪豐環保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驗收組對項目進行了現場核查,并審查《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60號樓401室(中心點位置為東經113°33′23.93″,北緯23°03′40.25″)。建設項目總占地面積1334.11m²,建筑面積1334.11m²。環評批復了1條半自動銅電鍍線、1條半自動貴金屬電鍍線、1條半自動厚金線、1條電泳線和1條后處理線,并配套阻鍍、拋光工序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本項目年生產電鍍金屬首飾6067.6萬件(電鍍總面積約23.7755萬平方米)。
實際建設1條半自動銅電鍍線、1條半自動貴金屬電鍍線、1條半自動厚金線、1條電泳線和1條后處理線,并配套阻鍍、拋光工序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因此本項目整體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了《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東環建〔2020〕14637號),于2021年1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21年2月1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53GPJ58001P。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2萬元,占總投資8.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包括1條半自動銅電鍍線、1條半自動貴金屬電鍍線、1條半自動厚金線、1條電泳線和1條后處理線,并配套阻鍍、拋光工序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期驗收內容與環評及批復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分6類(前處理廢水、含氰廢水、含鎳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鉻廢水、絡合廢水),其中企業含銀廢水經過銀離子交換回收裝置,預處理達標后匯入含氰廢水管道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廠預處理后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建設項目活化、鍍酸銅、鍍銠等工序產生的氯化氫、硫酸霧廢氣,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鍍堿銅、鍍銀、鍍金、鍍銅錫等工序產生的氰化氫廢氣,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電泳工序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經配套的生物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3#排氣筒(30m)高空排放:拋光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配套的濕式除塵處理后通過4#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聲
建設項目噪聲源主要是生產線、風機、空壓機、噴淋塔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對生產線電機、風機、噴淋塔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采用建筑隔聲、減振。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危廢有過濾機產生的廢濾芯(HW49)、盛裝危化品的包裝廢物(HW49)等收集后交佛山市富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理,合同編號為:21GDDGFL00050號;含氰包裝物(HW49)交由東莞市銀輝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理,合同編號為:YHE21-5-505。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廢包裝物、粉塵收集后交東莞市冠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處理,合同編號為:GJ2021-0601-115A。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建設項目正在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含銀廢水經銀離子交換回收裝置預處理達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2標準排放限值后匯入含氰廢水管網,其余生產廢水(前處理廢水、含氰廢水、含鎳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鉻廢水、絡合廢水共6類)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為《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氨氮可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二)廢氣
由《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廢水、廢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 (SFT2104135HJ)可知,電鍍廢氣氯化氫、硫酸霧、氰化氫均能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與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電泳產生的VOCs能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二時段排放限值;拋光產生的粉塵能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
無組織廢氣氯化氫、硫酸霧、氰化氫均能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VOCs能達到《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粉塵能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14554-93)二級新擴建廠界標準值。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廢水、廢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 (SFT2104135HJ),建設項目廠界噪聲晝夜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訂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的要求,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SFT2104135HJ),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總銀經預處理均達標排放,其余生產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SFT2104135HJ),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四)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危險廢物均交由有危廢處理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均交由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資質單位處置,均不外排,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20〕14637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及環評報告書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議值要求,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一致。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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