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時間:2022-05-13 16:27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2年5月13日,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根據《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會議室組織召開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麻涌豪豐環保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驗收組對項目進行了現場核查,并審查《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C20棟廠房第三、四層(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3°33′43.630″,北緯23°03′26.250″)建設。項目占地面積為4253.95平方米,建筑面積8507.9平方米,環評批復了23條全自動連續鍍線、4條五金半自動滾鍍線、1條真空鍍膜線、3 條退鍍線、1 條五金滾鍍試驗線等;鍍種包括鍍銅、鍍鎳、鍍錫、鍍金、鍍銀、鍍鈀、鍍鎳鎢、鍍鈀鎳、鍍鉑、鍍銠釕;年加工生產電鍍工件 8931.64 百萬件,總電鍍面積為 118.965 萬平方米/年。
本次建設項目(一期)驗收內容包括6條全自動連續鍍線、3條五金半自動滾鍍線、1 條五金滾鍍試驗線等及配套的環保設施。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2021年6月委托廣東熙霖節能環保工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編制《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1年11月23日取得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21〕7759號;建設項目(一期)于2022年1月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22年01月18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67YCM90001P。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0萬元,占總投資8%。
(四)驗收范圍
本項目(一期)驗收范圍為6條全自動連續鍍線、3條五金半自動滾鍍線、1 條五金滾鍍試驗線等環保設施及配套的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期驗收內容與環評及批復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生產廢水包括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和絡合廢水5類,其中企業含銀廢水經過銀離子交換回收裝置,預處理達標后匯入含氰廢水管道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廠預處理后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活化、預鍍鎳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氯化氫、氮氧化物廢氣經收集后引至樓頂配套設置的堿液噴淋吸收塔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3#排氣筒(29m)高空排放;活化、預鍍鎳、鍍鈀鎳等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氯化氫、氨氣廢氣經收集后引至樓頂配套設置的堿液噴淋吸收塔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4#排氣筒(29m)高空排放;活化、鍍鈀鎳等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氨氣廢氣經收集后引至樓頂配套設置的堿液噴淋吸收塔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5#排氣筒(29m)高空排放,VOCs廢氣因暫時未使用甲酸、乙酸,并未產生VOCs廢氣,故不進行分析;預鍍銀、浸鍍銀、鍍金等工序產生的氰化氫廢氣經收集后引至樓頂配套設置的堿液噴淋吸收塔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8#排氣筒(29m)高空排放;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噪聲源主要為電鍍生產線電機、空壓機、抽風機、噴淋塔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減震防噪、隔音消聲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對通風設備、生產設備、各類風機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采用建筑隔聲、減振。
(四)固(液)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
危險廢物包括過濾機濾芯定期更換產生的廢濾芯(HW49);脫脂、除油等槽定期更換產生廢槽液(HW17);各電鍍槽定期進行撈渣產生的廢槽渣(HW17);原輔材料使用后產生的危險化學品原料包裝袋(HW49)以及貴金屬回收產生的廢交換樹脂(HW13)。其中廢濾芯、廢槽渣、危險化學品原料包裝袋、廢交換樹脂,收集后交由惠州東江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處置(合同編號:HT220421-001);廢槽液收集后交由東莞市恒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合同編號:22GDDGDH00078)。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不合格品、一般包裝,收集后交由東莞市冠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處置(合同編號:GJ2022-0210-183)。
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和絡合廢水5類)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為《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氨氮可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二)廢氣
《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新建項目驗收檢測報告》(報告編號:YX20220618),硫酸霧、氯化氫、氮氧化物、氰化氫廢氣經處理后有組織排放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的較嚴值;氨氣、臭氣濃度廢氣經處理后有組織排放均達到《惡臭污染物排
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無組織廢氣硫酸霧、氯化氫、氮氧化物、氰化氫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氨氣、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三)廠界噪聲
《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新建項目驗收檢測報告》(報告編號:YX20220618)可知,廠界噪聲晝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
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及2020年修改單的要求,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本項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資料編輯中。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一期)建設及運營期間未受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東悅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檢測報告(報告編號:YX20220618),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本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危險廢物均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質單位處置,不外排,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建設項目(一期)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批復(東環建〔2021〕7759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及環評報告表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議值要求,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一致。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萬明電鍍智能科技(東莞)有限公司
2022年 5月 13日
2022年 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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