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
時間:2023-08-24 14:44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3年8月24日,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會議室組織召開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麻涌豪豐環保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驗收組對項目進行了現場核查,并審查《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廣麻大道 126 號 70 號樓 301 室(北緯23°03'35.980",東經 113°33'17.900")建設。項目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均為 2037.35 平方米,環評批復了10條全自動連續電鍍線、1臺純水機、36臺過濾機、2臺空壓機等;鍍種包括鎳、金、錫;年加工生產電鍍通訊連接器端子312264萬個,年總電鍍面積為73.276萬平方米。(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項目(一期)驗收內容包括全自動連續鍍1號機(一機雙線,一線一帶)、全自動連續鍍2號機(一機雙線、一線一帶)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另有全自動連續鍍3號機(一機雙線,一線一帶)、全自動連續鍍4號機(一機雙線,一線一帶)、全自動連續鍍5號機(一機雙線,一線一帶)尚未建設。因此,本次驗收為一期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委托廣東溢豐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編制《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2年7月8日取得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東環建〔2022〕6420號)。項目為分期建設,建設項目(一期)于2022年7月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一期)排污許可證已于2022年08月24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6YH0540001P。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9萬元,占總投資6.9%。
(四)驗收范圍
本次建設項目(一期)驗收內容包括全自動連續鍍1號機(一機雙線,一線一帶)、全自動連續鍍2號機(一機雙線、一線一帶)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結合企業實際生產需求,本次建設項目(一期)驗收內容對比環評及批復廢氣處理設施和排氣筒高度增加,1-2號電鍍機的活化槽、修正鎳槽、電解除油槽揮發產生的硫酸霧、氯化氫、堿霧由環評所述的接入1#酸堿廢氣處理系統經堿液噴淋處理后由DA001排氣筒高空排放,調整為同時接入1#、2#酸堿廢氣處理系統,經堿液噴淋處理后分別由DA001排氣筒與DA002排氣筒經堿液噴淋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排氣筒高度DA001、DA002、DA003均由29m調整為30m。
根據《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1、福鍍公司項目選址一致;2、項目鍍種類型與環評一致,未增加鍍種;3、廢水、廢氣處理工藝與環評一致,排放口高度對比環評29m調整為30m;4、廢水均排入基地污水處理廠,屬間接排放,無增加廢水排放口。
綜上,福鍍公司此次生產發生的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的生產廢水分4類,包括前處理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和絡合廢水。生產廢水經分類收集后排入基地電鍍污水廠預處理后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的60%回用,40%排入獅子洋。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活化、修正鎳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氯化氫、堿霧廢氣經收集后引至樓頂配套設置的堿液噴淋吸收塔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DA001排氣筒(30m)與DA00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鍍金工序產生的氰化氫廢氣經收集后引至樓頂配套設置的堿液噴淋吸收塔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DA003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噪聲源主要為車間生產設備的運行噪聲、輔助設備運行噪聲,噪聲源強為75~85dB(A)。本項目采取減震防噪、隔音消聲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對抽風機、空壓機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設置隔音罩,同時設置減振基礎;
(2)采用隔墻、隔聲屏障等措施。
(四)固(液)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
危險廢物種類包括廢液、廢化學品包裝材料、廢機油、化驗室廢液、廢濾芯、廢渣,分類收集貯存后危險廢物暫存倉,并已與東莞市新東欣環保投資有限公司簽訂處置合同(合同編號:NC20221104-008)。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廢普通包裝材料、不合格產品、制純水設備廢過濾材料,收集后交由東莞市冠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處置(合同編號:GJ2022-0820-199)。
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生產車間及危險化學品貯存區等已設置防腐、防滲、防漏設施;
2、項目雨水系統、消防系統、事故應急預系統均依托東莞市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基地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備案編號為:441900-2022-063-H。
3、建設項目(一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通過專家評審,備案辦理中。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前處理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和絡合廢水4類)分類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標準;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總磷、氨氮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限值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其修改單表3限值中的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限值與《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其修改單表2限值的嚴者。
(二)廢氣
由《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項目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231157)可知,硫酸霧、氯化氫以及氰化氫廢氣經處理后有組織排放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較嚴值的要求;堿霧廢氣有組織排放達到《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表2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硫酸霧、氯化氫、氰化氫廢氣無組織排放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廠界臭氣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的要求。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項目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231157)可知,廠界噪聲晝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危險廢物在廠內暫存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符合相應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并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建設項目(一期)建設及運營期間未受到周邊投訴。
(二)建設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231157),建設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四)建設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危險廢物均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均交由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均不外排,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四)建設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危險廢物均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均交由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均不外排,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建設項目(一期)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市福鍍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批復(東環建〔2022〕6420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及環評報告表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議值要求,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本次驗收廢氣處理設施和排氣筒高度的增加,根據《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福鍍此次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fWGNp7IvnLRVg1yjDVcEKw?pwd=fudu 提取碼: fu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