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
時間:2018-09-29 16:04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在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小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項目建設期間的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峰電鍍、印染專業基地達美廠房2第3、4層。項目委托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完成了《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東莞市環境保護局于2016年5月3日以東環建[2016]0746號文給予批復。項目年產電鍍件2662萬件,陽極氧化件156.6萬件。配置1條半自動掛鍍生產線、1條半自動滾鍍生產線和2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工程與環評階段對比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本項目基本落實了《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東環建[2016]0746號)的要求: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前處理廢水、含鉻廢水、含氰廢水、含鎳廢水、化學鎳廢水、重金屬廢水、絡合廢水等7種廢水按分類廢水管道,7條廢水管道伸出廠房外墻后,垂直伸到廠房外對應的7個廢水緩沖桶。廢水進入廢水緩沖桶后,通過基地敷設的管網進入東莞市麻涌鎮豪峰電鍍印染基地電鍍污水廠處理,經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60%回用,40%排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防治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執行(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執行(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生活污水須經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酸霧廢氣采用堿液噴淋系統處理,處理后通過30米高排氣筒排放;粉塵廢氣采用布袋除塵工藝收集處理,經處理后的粉塵廢氣通過30米高排氣筒排放。
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排放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粉塵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氨氣、臭氣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要求。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詳見項目自行驗收報告及驗收監測報告。現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四、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監測報告》(ST20171246)監測結果表明:噴砂工序廢氣排放口所測項目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值。
根據東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出具的《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監測報告》(東環測 驗 字(20170770003))和《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監測報告》(東環測 驗 字(20170770002))監測結果表明:項目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排放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氨氣、臭氣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要求。
五、結論
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本項目基本落實了各項環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節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驗收組同意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合格。
六、建議和要求
(一)建設單位應在項目運行過程中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各類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對各項環境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污染物能長期穩定達標排放,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二)積極配合各級環保部門做好該項目的日常環境保護監管工作,對該項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應按新要求執行。
(三)落實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演練。
(四)按國家、省、市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七、驗收人員信息
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0日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項目建設期間的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峰電鍍、印染專業基地達美廠房2第3、4層。項目委托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完成了《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東莞市環境保護局于2016年5月3日以東環建[2016]0746號文給予批復。項目年產電鍍件2662萬件,陽極氧化件156.6萬件。配置1條半自動掛鍍生產線、1條半自動滾鍍生產線和2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工程與環評階段對比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本項目基本落實了《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東環建[2016]0746號)的要求: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前處理廢水、含鉻廢水、含氰廢水、含鎳廢水、化學鎳廢水、重金屬廢水、絡合廢水等7種廢水按分類廢水管道,7條廢水管道伸出廠房外墻后,垂直伸到廠房外對應的7個廢水緩沖桶。廢水進入廢水緩沖桶后,通過基地敷設的管網進入東莞市麻涌鎮豪峰電鍍印染基地電鍍污水廠處理,經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60%回用,40%排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防治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執行(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執行(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生活污水須經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酸霧廢氣采用堿液噴淋系統處理,處理后通過30米高排氣筒排放;粉塵廢氣采用布袋除塵工藝收集處理,經處理后的粉塵廢氣通過30米高排氣筒排放。
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排放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粉塵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氨氣、臭氣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要求。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詳見項目自行驗收報告及驗收監測報告。現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四、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監測報告》(ST20171246)監測結果表明:噴砂工序廢氣排放口所測項目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值。
根據東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出具的《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監測報告》(東環測 驗 字(20170770003))和《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監測報告》(東環測 驗 字(20170770002))監測結果表明:項目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排放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氨氣、臭氣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要求。
五、結論
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本項目基本落實了各項環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節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驗收組同意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合格。
六、建議和要求
(一)建設單位應在項目運行過程中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各類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對各項環境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污染物能長期穩定達標排放,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二)積極配合各級環保部門做好該項目的日常環境保護監管工作,對該項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應按新要求執行。
(三)落實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演練。
(四)按國家、省、市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七、驗收人員信息
| 工作組 | 工作單位 | 職務 | 簽名 |
| 建設單位 | |||
| 設計單位 | |||
| 施工單位 | |||
| 監測單位 | |||
| 編制單位 |
東莞市百鍍通五金電鍍實業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