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進入調試期
時間:2018-02-28 10:45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環境保護局: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C05棟第2、3、4層。(中心經緯度:23° 3'38.55"北,113°33'22.87"東 )主要經營范圍:從事鋁合金件的陽極氧化、電泳、噴油加工。項目總投資500萬元人民幣,租用廠房面積約3862.74m2。
我公司于2016年委托了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6年12月2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6〕16907號。
后因發展需要,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向東莞市環境保護局提出取消部分生產工序及其設備的申請,包括取消建設C05廠房的第一層(該棟廠房共四層),取消建筑面積為1287.58m2,取消一層所有生產設備及工序(設備80臺高光機),減少廢水產生量為0.4噸/日。取消后,項目占地面積為1287.58m2,建筑面積為3862.74m2,共設置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2017年11月6日,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取消部分生產工序及其設備的申請(東環審[2017]596號)。
本項目設置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暫未建設,其他生產線全部完成建設),預計加工鋁合金件1246.2萬件/年。
其中生產廢水產生量65.9噸/日,各類生產廢水已按批復要求分類收集,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經處理后回用39.7噸/日(回用60%),排放26.2噸/日。生活污水須經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本項目設置通排風系統,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硫酸霧、氮氧化物和電泳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已按批復要求設置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為FQ-00001、FQ-00002、FQ-00003、FQ-00004、FQ-00005。經配套設施治理后酸霧廢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有機廢氣排放達到《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標,化學藥劑揮發產生的惡臭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標準。
本項目已按批復要求選用低噪聲風機、泵類、電鍍生產線等設備,并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廢酸、廢堿、含鎳廢液、有機廢液、油墨廢液、含油墨空桶、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
我司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7年3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現我司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完成建設,并于2017年12月27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351947247A001P。
我司計劃于2018年3月1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19年2月28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
特此函達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
(聯系人:徐子媛,聯系電話:18473483200)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C05棟第2、3、4層。(中心經緯度:23° 3'38.55"北,113°33'22.87"東 )主要經營范圍:從事鋁合金件的陽極氧化、電泳、噴油加工。項目總投資500萬元人民幣,租用廠房面積約3862.74m2。
我公司于2016年委托了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6年12月2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6〕16907號。
后因發展需要,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向東莞市環境保護局提出取消部分生產工序及其設備的申請,包括取消建設C05廠房的第一層(該棟廠房共四層),取消建筑面積為1287.58m2,取消一層所有生產設備及工序(設備80臺高光機),減少廢水產生量為0.4噸/日。取消后,項目占地面積為1287.58m2,建筑面積為3862.74m2,共設置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2017年11月6日,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取消部分生產工序及其設備的申請(東環審[2017]596號)。
本項目設置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暫未建設,其他生產線全部完成建設),預計加工鋁合金件1246.2萬件/年。
其中生產廢水產生量65.9噸/日,各類生產廢水已按批復要求分類收集,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經處理后回用39.7噸/日(回用60%),排放26.2噸/日。生活污水須經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本項目設置通排風系統,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硫酸霧、氮氧化物和電泳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已按批復要求設置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為FQ-00001、FQ-00002、FQ-00003、FQ-00004、FQ-00005。經配套設施治理后酸霧廢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有機廢氣排放達到《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標,化學藥劑揮發產生的惡臭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標準。
本項目已按批復要求選用低噪聲風機、泵類、電鍍生產線等設備,并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廢酸、廢堿、含鎳廢液、有機廢液、油墨廢液、含油墨空桶、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
我司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7年3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現我司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完成建設,并于2017年12月27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351947247A001P。
我司計劃于2018年3月1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19年2月28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
特此函達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
(聯系人:徐子媛,聯系電話:18473483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