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一期
時間:2024-08-26 14:41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一期)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4年8月26日,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會議室組織召開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麻涌豪豐環?;卮恚麊胃胶螅┙M成。
驗收組對項目進行了現場核查,并審查《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項目位于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C16棟廠房一樓(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廣麻大道126號26號樓101室)(北緯23°3′40.583″,東經113°33′17.941″),項目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均為3838平方米。環評批復8條全自動連續鍍生產線(其中一機四線3條(E-G),單機單線4條(W1-W4)、1條全自動連續電泳生產線(一機二線(V))。主要從事板材、通訊連接器端子的加工生產,年產板材194.4萬米、通訊連接器82081萬個,電鍍總面積為77.7737萬m2/a。主要的鍍種有:銅、金、鎳、鉑、鎳鎢、銠釕、鈀鎳、銀鈀、酸銅、鎳磷等。
項目實際建設5條全自動連續鍍生產線(一機四線3條(E-G)、單機單線2條(W1、W3)),2個洗銅槽、1個洗鎳槽及配套污染物防治設施,其中一機四線3條(E-G)于2022年1月17日已完成建設項目一期自主驗收,項目尚有2條單機單線(W2、W4)、1條全自動連續電泳生產線(一機二線(V)和單機單線W3的鍍銀鈀工序未建設,因此本項目驗收為一期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于2021年4月19日取得《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審批(東環建〔2021〕1512號),并于2022年1月17日完成建設項目一期環??⒐ぷ灾黩炇?。
后因發展需要,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于2022年8月委托廣東綠航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2年11月1日取得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東環建〔2022〕11414號)。改擴建項目于2023年8月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改擴建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23年9月1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3WMXY1T002P。
(三)投資情況
改擴建項目(一期)總投資約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0萬元,占總投資10%。
(四)驗收范圍
本次改擴建項目(一期)驗收內容包括:單機單線2條(W1、W3)),2個洗銅槽、1個洗鎳槽及配套污染物防治設施,其中單機單線(W3)的鍍銀鈀工序未建設,本次不納入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結合企業實際生產需求,2條單機單線(W2、W4)、1條全自動連續電泳生產線(一機二線(V)和單機單線W3的鍍銀鈀工序暫未建設。其余驗收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將環評批復的單機單線2條(W1、W3)產生的硫酸霧新增1套處理設施(堿液噴淋工藝處理酸霧廢氣)通過DA007排氣筒(29m)高空排放。由監測報告核算廢氣:硫酸霧排放量均未超出環評要求。
通過與《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對比分析,認為項目新增廢氣治理設施排放口情形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改擴建項目(一期)生產過程的生產廢水分5類,包括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絡合廢水。生產廢水經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再與預處理后的生活污水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純水制備系統產生的濃水屬于清凈下水,一部分用于清洗陽極金屬及廢氣噴淋用水,其余部分排入雨水管網。實施雨污分流, 雨水排入基地雨水管網,最終依托基地雨水排放口統一排放,不單獨設置外排外水體的雨水排放口。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改擴建項目(一期)連續鍍生產線(W1、W3)產生的氰化氫經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堿液噴淋工藝處理后通過DA002排氣筒(29m)高空排放;連續鍍生產線(W1)產生的硫酸霧、堿霧、氨(氨氣)經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堿液噴淋工藝處理后通過DA004(環評編號DA001)排氣筒(29m)高空排放;連續鍍生產線(W3)產生的氯化氫、硫酸霧、堿霧、氨氣經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堿液噴淋工藝處理后通過DA006(環評編號DA005)排氣筒(29m)高空排放;連續鍍生產線(W1、W3)產生的硫酸霧經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堿液噴淋工藝處理后通過DA007排氣筒(29m)高空排放。
(三)噪聲
改擴建項目(一期)噪聲源主要為風機噴淋塔、電鍍生產線電機、空壓機等,產生的噪聲值為75~80dB(A)。本項目采取選用低噪設備、廠房隔聲、減振等措施降低對周圍環境噪聲影響。
(四)固(液)體廢物
改擴建項目(一期)生產過程產生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
危險廢物包括廢液、廢槽渣、廢濾芯等收集后交由東莞裕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合同編號:DGYLHB-2024-0122-007)。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廢普通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廢過濾材料等收集后暫存于指定的一般工業固廢貯存倉,并定期交由東莞市莞清運環??萍加邢薰韭橛糠止荆ê贤幪枺篏QY2023-0701-177)及廣東橫生生態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合同編號:HFHB-MCHBGYY-LJQY-2024-195)處置。
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生產車間及危險化學品貯存區等已設置防腐、防滲、防漏設施。
2、項目雨水系統、消防系統、事故應急預案系統均依托東莞市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基地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備案編號為:441900-2022-063-H。
3、本項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完成備案,備案編號為:441900-2024-0376-L。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改擴建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絡合廢水)分類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標準;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總磷、氨氮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限值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其修改單表3限值中的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限值與《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其修改單表2限值的嚴者。
(二)廢氣
由《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241342)可知,硫酸霧、氯化氫、氰化氫廢氣有組織排放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較嚴值的要求;堿霧廢氣有組織排放達到《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表2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氨(氨氣)有組織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排放標準值。
硫酸霧、氯化氫、氰化氫無組織排放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氨無組織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廠界臭氣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的要求。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241342)可知,廠界晝間、夜間噪聲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體廢物
改擴建項目(一期)產生的危險廢物在廠內暫存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符合相應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并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改擴建項目(一期)建設及運營期間未受到周邊投訴。
(二)改擴建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241342),改擴建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四)改擴建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危險廢物均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均交由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均不外排,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改擴建項目(一期)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批復(東環建〔2022〕11414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及環評報告表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議值要求,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本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項目內容變動調整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查看驗收報告請點擊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edn30pxTItSzzAkLm2ZhCQ 提取碼: hxpt
驗收組對項目進行了現場核查,并審查《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項目位于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C16棟廠房一樓(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廣麻大道126號26號樓101室)(北緯23°3′40.583″,東經113°33′17.941″),項目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均為3838平方米。環評批復8條全自動連續鍍生產線(其中一機四線3條(E-G),單機單線4條(W1-W4)、1條全自動連續電泳生產線(一機二線(V))。主要從事板材、通訊連接器端子的加工生產,年產板材194.4萬米、通訊連接器82081萬個,電鍍總面積為77.7737萬m2/a。主要的鍍種有:銅、金、鎳、鉑、鎳鎢、銠釕、鈀鎳、銀鈀、酸銅、鎳磷等。
項目實際建設5條全自動連續鍍生產線(一機四線3條(E-G)、單機單線2條(W1、W3)),2個洗銅槽、1個洗鎳槽及配套污染物防治設施,其中一機四線3條(E-G)于2022年1月17日已完成建設項目一期自主驗收,項目尚有2條單機單線(W2、W4)、1條全自動連續電泳生產線(一機二線(V)和單機單線W3的鍍銀鈀工序未建設,因此本項目驗收為一期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于2021年4月19日取得《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審批(東環建〔2021〕1512號),并于2022年1月17日完成建設項目一期環??⒐ぷ灾黩炇?。
后因發展需要,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于2022年8月委托廣東綠航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2年11月1日取得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東環建〔2022〕11414號)。改擴建項目于2023年8月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改擴建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23年9月1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3WMXY1T002P。
(三)投資情況
改擴建項目(一期)總投資約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0萬元,占總投資10%。
(四)驗收范圍
本次改擴建項目(一期)驗收內容包括:單機單線2條(W1、W3)),2個洗銅槽、1個洗鎳槽及配套污染物防治設施,其中單機單線(W3)的鍍銀鈀工序未建設,本次不納入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結合企業實際生產需求,2條單機單線(W2、W4)、1條全自動連續電泳生產線(一機二線(V)和單機單線W3的鍍銀鈀工序暫未建設。其余驗收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將環評批復的單機單線2條(W1、W3)產生的硫酸霧新增1套處理設施(堿液噴淋工藝處理酸霧廢氣)通過DA007排氣筒(29m)高空排放。由監測報告核算廢氣:硫酸霧排放量均未超出環評要求。
通過與《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對比分析,認為項目新增廢氣治理設施排放口情形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改擴建項目(一期)生產過程的生產廢水分5類,包括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絡合廢水。生產廢水經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再與預處理后的生活污水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純水制備系統產生的濃水屬于清凈下水,一部分用于清洗陽極金屬及廢氣噴淋用水,其余部分排入雨水管網。實施雨污分流, 雨水排入基地雨水管網,最終依托基地雨水排放口統一排放,不單獨設置外排外水體的雨水排放口。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改擴建項目(一期)連續鍍生產線(W1、W3)產生的氰化氫經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堿液噴淋工藝處理后通過DA002排氣筒(29m)高空排放;連續鍍生產線(W1)產生的硫酸霧、堿霧、氨(氨氣)經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堿液噴淋工藝處理后通過DA004(環評編號DA001)排氣筒(29m)高空排放;連續鍍生產線(W3)產生的氯化氫、硫酸霧、堿霧、氨氣經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堿液噴淋工藝處理后通過DA006(環評編號DA005)排氣筒(29m)高空排放;連續鍍生產線(W1、W3)產生的硫酸霧經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堿液噴淋工藝處理后通過DA007排氣筒(29m)高空排放。
(三)噪聲
改擴建項目(一期)噪聲源主要為風機噴淋塔、電鍍生產線電機、空壓機等,產生的噪聲值為75~80dB(A)。本項目采取選用低噪設備、廠房隔聲、減振等措施降低對周圍環境噪聲影響。
(四)固(液)體廢物
改擴建項目(一期)生產過程產生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
危險廢物包括廢液、廢槽渣、廢濾芯等收集后交由東莞裕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合同編號:DGYLHB-2024-0122-007)。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廢普通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廢過濾材料等收集后暫存于指定的一般工業固廢貯存倉,并定期交由東莞市莞清運環??萍加邢薰韭橛糠止荆ê贤幪枺篏QY2023-0701-177)及廣東橫生生態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合同編號:HFHB-MCHBGYY-LJQY-2024-195)處置。
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生產車間及危險化學品貯存區等已設置防腐、防滲、防漏設施。
2、項目雨水系統、消防系統、事故應急預案系統均依托東莞市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基地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備案編號為:441900-2022-063-H。
3、本項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完成備案,備案編號為:441900-2024-0376-L。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改擴建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絡合廢水)分類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標準;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總磷、氨氮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限值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其修改單表3限值中的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限值與《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其修改單表2限值的嚴者。
(二)廢氣
由《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241342)可知,硫酸霧、氯化氫、氰化氫廢氣有組織排放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較嚴值的要求;堿霧廢氣有組織排放達到《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表2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氨(氨氣)有組織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排放標準值。
硫酸霧、氯化氫、氰化氫無組織排放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氨無組織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廠界臭氣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的要求。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241342)可知,廠界晝間、夜間噪聲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體廢物
改擴建項目(一期)產生的危險廢物在廠內暫存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符合相應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并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改擴建項目(一期)建設及運營期間未受到周邊投訴。
(二)改擴建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氣、噪聲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241342),改擴建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四)改擴建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危險廢物均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均交由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均不外排,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改擴建項目(一期)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普瑞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二廠)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批復(東環建〔2022〕11414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及環評報告表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議值要求,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本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項目內容變動調整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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