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環保驗收意見
時間:2018-09-21 11:32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2018年9月20日,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常平環保專業基地辦公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常平鎮司馬村常平環保專業基地第一期廠房第四棟第一層08單元(中心坐標為東經114°04′18.22″、北緯22°58′00.19″),占地面積128.24m2,建筑面積128.24m2本項目主要從事成衣的洗水加工,洗水成衣30萬件/年,洗水機4臺(其中150磅2臺、200磅2臺)、脫水機3臺(其中150磅2臺,200磅1臺)、烘干機6臺(其中150磅2臺、200磅4臺)等設備。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8年6月委托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常平飛翔服裝洗水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并于2018年7月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4930號。于2018年7月開工建設,并于同年8月完成設備安裝,在取得《廣東省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編號4419602018000085)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萬元,占總投資1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的所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本次建設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8]4930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來自洗水機、洗水版機、脫水機、脫水版機產生的廢水,生產廢水產生量約25t/d(7500t/a)。項目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入寒溪河,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 -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則本項目回用水量15t/d(4500t/a),廢水排放量10t/d(3000t/a)。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內供熱由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有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因此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成衣烘干時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項目成衣在烘干過程中會有少量紡織絮狀顆粒物產生,主要成分為顆粒物。項目在烘干機后面設有密閉的廢氣通道,通道內設有濾網,同時該通道的底部為項目的生產廢水排放渠,烘干廢氣中的紡織絮狀顆粒物部分被濾網截留并定期清理,部分漂附在廢水表面隨廢水流出,廢水管道的出口處設有濾網,絮狀顆粒物被截留并定期清理,小部分未被截留的絮狀顆粒物出車間后通過項目自設的排氣筒排放。
通過上述處理,可將大部分絮狀顆粒物截留過濾,通過排氣筒排放的紡織絮狀顆粒物較少,排放濃度及速率可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的要求。烘干工序無組織排放主要是少量未收集到的絮狀顆粒物,由于該部分絮狀顆粒物產生量很小,無組織排放周界外濃度最高點小于1mg/m3,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聲
通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固體廢物,包括廢包裝材料、收集到的紡織絮狀顆粒物和員工生活垃圾。廢包裝材料約0.03t/a,紡織絮狀顆粒物產生量約0.01t/a,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員工生活垃圾約0.45t/a,交環衛部門處理,無危險廢物產生。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環保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8年9月14日~9月17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監測報告》(ST20181230),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常平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從環保專業基地環評文件的評價結論來看,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后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可將基地尾水引出石馬河流域,降低石馬河的污染負荷,進一步減少對石馬河流域的環境影響,有利于石馬河水質的恢復,改善環境質量,對于對常平鎮污染物總量削減工作和石馬河流域治理計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本項目內供熱由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有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因此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成衣烘干時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
本項目成衣在烘干過程中會有少量紡織絮狀顆粒物產生,其主要成分為顆粒物。項目在烘干機后面設有密閉的廢氣通道,通道內設有濾網,同時該通道的底部為項目的生產廢水排放渠,烘干廢氣中的紡織絮狀顆粒物部分被濾網截留并定期清理,部分漂附在廢水表面隨廢水流出,廢水管道的出口處設有濾網,絮狀顆粒物被截留并定期清理,小部分未被截留的絮狀顆粒物出車間后通過項目自設的排氣筒排放。通過上述處理,可將大部分絮狀顆粒物收集并截留過濾,通過排氣筒排放的紡織絮狀顆粒物較少,排放濃度及速率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的要求。
烘干工序無組織排放主要是少量未收集到的絮狀顆粒物,由于該部分絮狀顆粒物產生量很小,無組織排放周界外濃度最高點小于1mg/m3,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自工藝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其噪聲源強為70~85dB。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和紡織絮狀顆粒物經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常平鎮司馬村常平環保專業基地第一期廠房第四棟第一層08單元(中心坐標為東經114°04′18.22″、北緯22°58′00.19″),占地面積128.24m2,建筑面積128.24m2本項目主要從事成衣的洗水加工,洗水成衣30萬件/年,洗水機4臺(其中150磅2臺、200磅2臺)、脫水機3臺(其中150磅2臺,200磅1臺)、烘干機6臺(其中150磅2臺、200磅4臺)等設備。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8年6月委托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常平飛翔服裝洗水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并于2018年7月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4930號。于2018年7月開工建設,并于同年8月完成設備安裝,在取得《廣東省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編號4419602018000085)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萬元,占總投資1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的所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本次建設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8]4930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來自洗水機、洗水版機、脫水機、脫水版機產生的廢水,生產廢水產生量約25t/d(7500t/a)。項目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入寒溪河,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 -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則本項目回用水量15t/d(4500t/a),廢水排放量10t/d(3000t/a)。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內供熱由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有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因此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成衣烘干時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項目成衣在烘干過程中會有少量紡織絮狀顆粒物產生,主要成分為顆粒物。項目在烘干機后面設有密閉的廢氣通道,通道內設有濾網,同時該通道的底部為項目的生產廢水排放渠,烘干廢氣中的紡織絮狀顆粒物部分被濾網截留并定期清理,部分漂附在廢水表面隨廢水流出,廢水管道的出口處設有濾網,絮狀顆粒物被截留并定期清理,小部分未被截留的絮狀顆粒物出車間后通過項目自設的排氣筒排放。
通過上述處理,可將大部分絮狀顆粒物截留過濾,通過排氣筒排放的紡織絮狀顆粒物較少,排放濃度及速率可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的要求。烘干工序無組織排放主要是少量未收集到的絮狀顆粒物,由于該部分絮狀顆粒物產生量很小,無組織排放周界外濃度最高點小于1mg/m3,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聲
通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固體廢物,包括廢包裝材料、收集到的紡織絮狀顆粒物和員工生活垃圾。廢包裝材料約0.03t/a,紡織絮狀顆粒物產生量約0.01t/a,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員工生活垃圾約0.45t/a,交環衛部門處理,無危險廢物產生。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環保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8年9月14日~9月17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監測報告》(ST20181230),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常平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從環保專業基地環評文件的評價結論來看,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后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可將基地尾水引出石馬河流域,降低石馬河的污染負荷,進一步減少對石馬河流域的環境影響,有利于石馬河水質的恢復,改善環境質量,對于對常平鎮污染物總量削減工作和石馬河流域治理計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本項目內供熱由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有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因此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成衣烘干時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
本項目成衣在烘干過程中會有少量紡織絮狀顆粒物產生,其主要成分為顆粒物。項目在烘干機后面設有密閉的廢氣通道,通道內設有濾網,同時該通道的底部為項目的生產廢水排放渠,烘干廢氣中的紡織絮狀顆粒物部分被濾網截留并定期清理,部分漂附在廢水表面隨廢水流出,廢水管道的出口處設有濾網,絮狀顆粒物被截留并定期清理,小部分未被截留的絮狀顆粒物出車間后通過項目自設的排氣筒排放。通過上述處理,可將大部分絮狀顆粒物收集并截留過濾,通過排氣筒排放的紡織絮狀顆粒物較少,排放濃度及速率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的要求。
烘干工序無組織排放主要是少量未收集到的絮狀顆粒物,由于該部分絮狀顆粒物產生量很小,無組織排放周界外濃度最高點小于1mg/m3,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自工藝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其噪聲源強為70~85dB。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和紡織絮狀顆粒物經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 工作組 | 工作單位 | 職務 | 簽名 |
| 建設單位 | 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 | ||
| 設計單位 | 東莞市榮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 ||
| 施工單位 | 東莞市常平樂興白鐵加工店 | ||
| 監測單位 | 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 編制單位 | 東莞市豪豐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東莞市梅善洗水工藝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