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
時間:2018-10-20 15:45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2018年9月20日,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常平環保專業基地辦公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選址于東莞市常平鎮司馬村常平環保專業基地第一期廠房第四棟第一層109單元(東經114°04'17.52",北緯22°58'00.25"),項目占地面積128.38m2,建筑面積為128.38m2,年加工生產印花網版4500件,設置激光打印機1臺、電子烘爐1臺、清洗水泵1臺等設備,剩余1臺激光打印機暫未投產。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8年5月委托了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并于2018年7月11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4153號。于2018年7月開工建設,并于同年8月完成設備安裝,在取得《廣東省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編號4419602017000305)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9月15日至2019年9月14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萬元,占總投資6.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的激光打印機1臺、電子烘爐1臺、清洗水泵1臺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治理等環保設施,剩余1臺激光打印機暫未投產。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本次建設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環評預計投產激光打印機2臺、電子烘爐1臺和清洗水泵1臺,項目實際投產激光打印機1臺,還有1臺暫未投產。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已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8]4153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來自洗版工序產生的廢水。所有生產廢水經管道收集后,統一排入常平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寒溪河,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烘干工序使用電加熱,無需使用蒸氣,項目不設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另外,由于感光膠的組分除水外均為高分子聚合物,無溶劑組分,同時烘干工序為低溫烘干(50℃左右),涂感光膠及后續工序不產生有機廢氣。項目運營期不產生廢氣。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包括激光打印機、電子烘爐、清洗水泵等。通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固體廢物,包括廢包裝材料和員工生活垃圾。廢包裝材料約0.05t/a,交專業公司回收;員工生活垃圾約0.45t/a交環衛部門處理,無危險廢物產生。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項目運營期無廢氣產生,無需進行廢氣監測。故只通過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常平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從環保專業基地環評文件的評價結論來看,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后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可將基地尾水引出石馬河流域,降低石馬河的污染負荷,進一步減少對石馬河流域的環境影響,有利于石馬河水質的恢復,改善環境質量,對于對常平鎮污染物總量削減工作和石馬河流域治理計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本項目烘干工序使用電加熱,無需使用蒸氣,項目不設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另外,由于感光膠的組分除水外均為高分子聚合物,無溶劑組分,同時烘干工序為低溫烘干(50℃左右),涂感光膠及后續工序不產生有機廢氣。項目運營期不產生廢氣。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有激光打印機、電子烘爐、清洗水泵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50~7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經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該項目運營期無廢氣產生。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選址于東莞市常平鎮司馬村常平環保專業基地第一期廠房第四棟第一層109單元(東經114°04'17.52",北緯22°58'00.25"),項目占地面積128.38m2,建筑面積為128.38m2,年加工生產印花網版4500件,設置激光打印機1臺、電子烘爐1臺、清洗水泵1臺等設備,剩余1臺激光打印機暫未投產。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8年5月委托了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并于2018年7月11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4153號。于2018年7月開工建設,并于同年8月完成設備安裝,在取得《廣東省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編號4419602017000305)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9月15日至2019年9月14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萬元,占總投資6.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的激光打印機1臺、電子烘爐1臺、清洗水泵1臺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治理等環保設施,剩余1臺激光打印機暫未投產。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本次建設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環評預計投產激光打印機2臺、電子烘爐1臺和清洗水泵1臺,項目實際投產激光打印機1臺,還有1臺暫未投產。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已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8]4153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來自洗版工序產生的廢水。所有生產廢水經管道收集后,統一排入常平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寒溪河,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烘干工序使用電加熱,無需使用蒸氣,項目不設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另外,由于感光膠的組分除水外均為高分子聚合物,無溶劑組分,同時烘干工序為低溫烘干(50℃左右),涂感光膠及后續工序不產生有機廢氣。項目運營期不產生廢氣。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包括激光打印機、電子烘爐、清洗水泵等。通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固體廢物,包括廢包裝材料和員工生活垃圾。廢包裝材料約0.05t/a,交專業公司回收;員工生活垃圾約0.45t/a交環衛部門處理,無危險廢物產生。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項目運營期無廢氣產生,無需進行廢氣監測。故只通過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常平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從環保專業基地環評文件的評價結論來看,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后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可將基地尾水引出石馬河流域,降低石馬河的污染負荷,進一步減少對石馬河流域的環境影響,有利于石馬河水質的恢復,改善環境質量,對于對常平鎮污染物總量削減工作和石馬河流域治理計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本項目烘干工序使用電加熱,無需使用蒸氣,項目不設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另外,由于感光膠的組分除水外均為高分子聚合物,無溶劑組分,同時烘干工序為低溫烘干(50℃左右),涂感光膠及后續工序不產生有機廢氣。項目運營期不產生廢氣。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有激光打印機、電子烘爐、清洗水泵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50~7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經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該項目運營期無廢氣產生。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雋盛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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