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一期)環保
時間:2018-10-31 17:40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2018年10月30日,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在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光亮有色金屬有限公司1號廠房第一層(北緯23°3’44.32”,東經113°33’16.19”)建設。項目占地面積1267m2,建筑面積1267m2。年加工電鍍五金配件71.1萬件/年,其中,軸69.3萬件/年,導桿1.8萬件/年。主要的鍍種有:化學鎳、鍍硬鉻。環評批復允許配置3條電鍍線,其中2條半自動化學鎳生產線、1條手動鍍硬鉻生產線。項目本次分期驗收內容包括:1條半自動化學鎳生產線、1條手動鍍硬鉻生產線和拋光工序;剩余1條半自動化學鎳生產線暫未建設投產,不在本次驗收范圍內。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委托四川省國環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5年12月11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5]2671號。建設項目(一期)于2016年開工建設,在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編號91441900324836111R001P)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2萬元,占總投資6.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1條半自動化學鎳生產線、1條手動鍍硬鉻生產線和拋光工序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治理等環保設施。剩余1條半自動化學鎳生產線暫未建設投產,不在本次驗收范圍內。
二、工程變動情況
建設項目(一期)由于廢氣治理需要,原環評批復拋光工序產生的粉塵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實際為水噴淋塔處理。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進行了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經處理達標后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排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可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引至麻涌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拋光工序產生的廢氣粉塵有效收集后,經水噴淋塔處理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排放限值后引至3#排氣筒高空排放(30m)。
建設項目(一期)電鍍工序產生的電鍍廢氣有硫酸霧、氯化氫、氟化氫、鉻酸霧。硫酸霧、氯化氫、氟化氫有效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吸收塔處理后由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鉻酸霧有效收集后,經“鉻酸霧廢氣凈化回收器+噴淋吸收塔”處理后由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處理后電鍍廢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詳見環評報告書及驗收監測報告?,F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主要有不合格品、金屬顆粒物、普通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和金屬顆粒物交由專業公司回收,普通包裝材料交由供應商重復利用。危險廢物主要有廢化學包裝材料(0.5t/a)、廢濾芯(0.4t/a)、廢樹脂(0.1t/a)、表面處理廢液(50t/a)均應交給有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每天交由環衛部門清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環??⒐を炇毡O測工作。經現場勘察,建設項目(一期)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8年10月26日~10月27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監測報告》(ST20182536),對照項目環評報告書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達標排放進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進入市政截污管網,最終排入麻涌鎮污水處理廠。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拋光工序產生的廢氣粉塵通過連接在拋光機上的收集風管收集,收集后經水噴淋塔處理,處理效率可達到90%,風機風量為5000m3/h。粉塵經上述處理后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由3#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建設項目(一期)電鍍工序產生的電鍍廢氣有硫酸霧、氯化氫、氟化氫、鉻酸霧。硫酸霧、氯化氫、氟化氫有效收集后引至樓頂堿液噴淋吸收塔處理后由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鉻酸霧有效收集后引至樓頂“鉻酸霧廢氣凈化回收器+噴淋吸收塔”處理后由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項目電鍍廢氣收集效率可達90%,處理效率達到90%。處理后電鍍廢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上述處理后高空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三)廠界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主要有不合格品、金屬顆粒物、普通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和金屬顆粒物交由專業公司回收,普通包裝材料交由供應商重復利用。危險廢物主要有廢化學包裝材料(0.5t/a)、廢濾芯(0.4t/a)、廢樹脂(0.1t/a)、表面處理廢液(50t/a)均應交給有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每天交由環衛部門清理。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上述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自主環保驗收。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在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光亮有色金屬有限公司1號廠房第一層(北緯23°3’44.32”,東經113°33’16.19”)建設。項目占地面積1267m2,建筑面積1267m2。年加工電鍍五金配件71.1萬件/年,其中,軸69.3萬件/年,導桿1.8萬件/年。主要的鍍種有:化學鎳、鍍硬鉻。環評批復允許配置3條電鍍線,其中2條半自動化學鎳生產線、1條手動鍍硬鉻生產線。項目本次分期驗收內容包括:1條半自動化學鎳生產線、1條手動鍍硬鉻生產線和拋光工序;剩余1條半自動化學鎳生產線暫未建設投產,不在本次驗收范圍內。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委托四川省國環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5年12月11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5]2671號。建設項目(一期)于2016年開工建設,在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編號91441900324836111R001P)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2萬元,占總投資6.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1條半自動化學鎳生產線、1條手動鍍硬鉻生產線和拋光工序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治理等環保設施。剩余1條半自動化學鎳生產線暫未建設投產,不在本次驗收范圍內。
二、工程變動情況
建設項目(一期)由于廢氣治理需要,原環評批復拋光工序產生的粉塵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實際為水噴淋塔處理。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進行了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經處理達標后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排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可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引至麻涌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拋光工序產生的廢氣粉塵有效收集后,經水噴淋塔處理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排放限值后引至3#排氣筒高空排放(30m)。
建設項目(一期)電鍍工序產生的電鍍廢氣有硫酸霧、氯化氫、氟化氫、鉻酸霧。硫酸霧、氯化氫、氟化氫有效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吸收塔處理后由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鉻酸霧有效收集后,經“鉻酸霧廢氣凈化回收器+噴淋吸收塔”處理后由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處理后電鍍廢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詳見環評報告書及驗收監測報告?,F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主要有不合格品、金屬顆粒物、普通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和金屬顆粒物交由專業公司回收,普通包裝材料交由供應商重復利用。危險廢物主要有廢化學包裝材料(0.5t/a)、廢濾芯(0.4t/a)、廢樹脂(0.1t/a)、表面處理廢液(50t/a)均應交給有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每天交由環衛部門清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環??⒐を炇毡O測工作。經現場勘察,建設項目(一期)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8年10月26日~10月27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監測報告》(ST20182536),對照項目環評報告書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達標排放進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進入市政截污管網,最終排入麻涌鎮污水處理廠。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拋光工序產生的廢氣粉塵通過連接在拋光機上的收集風管收集,收集后經水噴淋塔處理,處理效率可達到90%,風機風量為5000m3/h。粉塵經上述處理后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由3#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建設項目(一期)電鍍工序產生的電鍍廢氣有硫酸霧、氯化氫、氟化氫、鉻酸霧。硫酸霧、氯化氫、氟化氫有效收集后引至樓頂堿液噴淋吸收塔處理后由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鉻酸霧有效收集后引至樓頂“鉻酸霧廢氣凈化回收器+噴淋吸收塔”處理后由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項目電鍍廢氣收集效率可達90%,處理效率達到90%。處理后電鍍廢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上述處理后高空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三)廠界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主要有不合格品、金屬顆粒物、普通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和金屬顆粒物交由專業公司回收,普通包裝材料交由供應商重復利用。危險廢物主要有廢化學包裝材料(0.5t/a)、廢濾芯(0.4t/a)、廢樹脂(0.1t/a)、表面處理廢液(50t/a)均應交給有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每天交由環衛部門清理。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上述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占超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自主環保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