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一期環保驗收
時間:2018-11-30 17:50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2018年11月30日,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書》,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C05棟廠房第2、3、4層(中心經緯度:23° 3'38.55"北,113°33'22.87"東)。項目總投資500萬元人民幣,建筑面積總計約為3862.74m2。項目主要從事于合金件的陽極氧化、電泳、噴油加工。項目設置4樓配置兩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另外配套三條半自動電泳線;3樓配置一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包括一段手動前處理工段、一段自動陽極氧化工段)、一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配套一條手動退鍍(漆)線、一條噴油線、六臺手動噴砂機和六臺自動噴砂機;2樓配套配置12臺鐳雕機。產品外層陽極氧化面積約為26.43萬平方米/年,總陽極氧化面積約為26.43萬平方米/年。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6年12月2日,項目經東莞市環境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東環建[2016] 16907號),設置有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噴油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80臺高光機、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等設備(詳見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因發展需要,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向東莞市環境保護局提出取消部分生產工序及其設備的申請,包括取消建設C05廠房的第一層(該棟廠房共四層),取消建筑面積為1287.58m2,取消一層所有生產設備及工序(設備80臺高光機),減少廢水產生量為0.4噸/日。取消后,項目占地面積為1287.58m2,建筑面積為3862.74m2,共設置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取消后廢水產生量為65.9噸/日。(詳見附件《關于取消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部分建設內容的申請》)。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開工建設,并于2017年12月完成設備安裝,在取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1900351947247A001P)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0萬元,占總投資12%。
(四)驗收范圍
本次一期驗收范圍為新建項目的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及相關聯的環保設施。項目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暫未建設,噴油工序未投入使用,均不在此次驗收范圍內。
二、工程變動情況
新建項目一期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6] 16907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廢水生產廢水將分別按廢水種類由不同的廢水管網收集進入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根據基地污水處理管網的分類,本項目生產廢水分為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化學鎳廢水和絡合廢水。分4類廢水儲存于樓底4個廢水暫存罐后,再由相應管道進入基地內電鍍污水廠處理和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其中40%排放獅子洋,其余60%經基地的反滲透系統處理后,回用于前處理工序和噴淋塔補水。
項目員工生活污水經基地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網。
(二)廢氣
項目在生產過程中主要產生的廢氣有硫酸霧、氮氧化物、有機廢氣。項目共設置5套廢氣處理系統,包括4套堿液噴淋設施,1套水噴淋+脫水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設施。硫酸霧、氮氧化物廢氣采用“堿噴淋”處理方式,有機廢氣采用“水噴淋+脫水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處理方式。經處理后,有組織排放的硫酸霧、氮氧化物實際排放濃度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的二級標準的較嚴者要求;有機廢氣排放濃度、排放速率滿足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II時段標準的要求。廠界臭氣濃度(無組織)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 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二級標準值的要求。
(三)噪聲
通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新建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廢酸、廢堿、含鎳廢液、有機廢液、油墨廢液、含油墨空桶、廢活性炭等,均交給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主要是粉塵和廢包裝材料,粉塵經收集后作為固廢處理,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廠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環保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8年8月14日~8月15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監測報告》(ST20181706),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園區統一設置污水分類收集管道及污水處理設施,本項目不單獨設污水處理設施。項目生產廢水經基地污水處理站處理后60%回用,其余排入獅子洋,基地電鍍污水處理站和集中污水處理站尚有余量接納本項目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網。項目廢水均不直接排入受納水體獅子洋,且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對較少,對獅子洋的水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二)廢氣
項目現共設置5套廢氣處理系統,5個排氣筒位于廠房樓頂,均高30m,且高于附近200m內建筑物5m以上。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181706)監測結果表明:新建項目陽極氧化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氮氧化物(有組織)經相應廢氣處理系統處理后,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值及《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5 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較嚴值;項目電泳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有組織)經相應廢氣處理系統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廠界臭氣濃度(無組織)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 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二級標準值的要求。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電鍍生產線、噴淋塔(風機)、冷卻塔、空壓機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5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酸、廢堿、含鎳廢液、有機廢液、油墨廢液、含油墨空桶、廢活性炭,均交給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粉塵經收集后作為固廢處理,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廠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一期通過環保驗收。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書》,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C05棟廠房第2、3、4層(中心經緯度:23° 3'38.55"北,113°33'22.87"東)。項目總投資500萬元人民幣,建筑面積總計約為3862.74m2。項目主要從事于合金件的陽極氧化、電泳、噴油加工。項目設置4樓配置兩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另外配套三條半自動電泳線;3樓配置一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包括一段手動前處理工段、一段自動陽極氧化工段)、一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配套一條手動退鍍(漆)線、一條噴油線、六臺手動噴砂機和六臺自動噴砂機;2樓配套配置12臺鐳雕機。產品外層陽極氧化面積約為26.43萬平方米/年,總陽極氧化面積約為26.43萬平方米/年。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6年12月2日,項目經東莞市環境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東環建[2016] 16907號),設置有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噴油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80臺高光機、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等設備(詳見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因發展需要,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向東莞市環境保護局提出取消部分生產工序及其設備的申請,包括取消建設C05廠房的第一層(該棟廠房共四層),取消建筑面積為1287.58m2,取消一層所有生產設備及工序(設備80臺高光機),減少廢水產生量為0.4噸/日。取消后,項目占地面積為1287.58m2,建筑面積為3862.74m2,共設置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取消后廢水產生量為65.9噸/日。(詳見附件《關于取消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部分建設內容的申請》)。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開工建設,并于2017年12月完成設備安裝,在取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1900351947247A001P)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0萬元,占總投資12%。
(四)驗收范圍
本次一期驗收范圍為新建項目的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及相關聯的環保設施。項目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暫未建設,噴油工序未投入使用,均不在此次驗收范圍內。
二、工程變動情況
新建項目一期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6] 16907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廢水生產廢水將分別按廢水種類由不同的廢水管網收集進入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根據基地污水處理管網的分類,本項目生產廢水分為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化學鎳廢水和絡合廢水。分4類廢水儲存于樓底4個廢水暫存罐后,再由相應管道進入基地內電鍍污水廠處理和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其中40%排放獅子洋,其余60%經基地的反滲透系統處理后,回用于前處理工序和噴淋塔補水。
項目員工生活污水經基地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網。
(二)廢氣
項目在生產過程中主要產生的廢氣有硫酸霧、氮氧化物、有機廢氣。項目共設置5套廢氣處理系統,包括4套堿液噴淋設施,1套水噴淋+脫水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設施。硫酸霧、氮氧化物廢氣采用“堿噴淋”處理方式,有機廢氣采用“水噴淋+脫水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處理方式。經處理后,有組織排放的硫酸霧、氮氧化物實際排放濃度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的二級標準的較嚴者要求;有機廢氣排放濃度、排放速率滿足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II時段標準的要求。廠界臭氣濃度(無組織)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 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二級標準值的要求。
(三)噪聲
通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新建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廢酸、廢堿、含鎳廢液、有機廢液、油墨廢液、含油墨空桶、廢活性炭等,均交給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主要是粉塵和廢包裝材料,粉塵經收集后作為固廢處理,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廠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環保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8年8月14日~8月15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監測報告》(ST20181706),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園區統一設置污水分類收集管道及污水處理設施,本項目不單獨設污水處理設施。項目生產廢水經基地污水處理站處理后60%回用,其余排入獅子洋,基地電鍍污水處理站和集中污水處理站尚有余量接納本項目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網。項目廢水均不直接排入受納水體獅子洋,且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對較少,對獅子洋的水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二)廢氣
項目現共設置5套廢氣處理系統,5個排氣筒位于廠房樓頂,均高30m,且高于附近200m內建筑物5m以上。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181706)監測結果表明:新建項目陽極氧化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氮氧化物(有組織)經相應廢氣處理系統處理后,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值及《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5 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較嚴值;項目電泳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有組織)經相應廢氣處理系統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廠界臭氣濃度(無組織)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 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二級標準值的要求。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電鍍生產線、噴淋塔(風機)、冷卻塔、空壓機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5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酸、廢堿、含鎳廢液、有機廢液、油墨廢液、含油墨空桶、廢活性炭,均交給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粉塵經收集后作為固廢處理,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廠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一期通過環保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