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
時間:2019-01-16 15:52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2019年1月11日,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宏源泰電鍍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宏源泰電鍍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宏源泰電鍍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意見如下: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位于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A15廠房1、2層(地理位置東經為東經113°33′15″,北緯23°03′33″),項目建筑面積4670m²。項目主要從事加工汽車塑膠配件,其中包含車載香水蓋、汽車內飾件、方向盤外殼配件表面處理加工,設置1條塑膠全自動龍門線,1條半自動塑膠環形線,配套退鍍工序,年加工汽車塑膠配件合計3400萬件,其中車載香水蓋200萬件、汽車內飾件2600萬件、方向盤外殼配件600萬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7年10月委托寧夏智誠安環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宏源泰電鍍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7年12月28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7]12487號。項目于2017年12月開工建設,并于2018年1月完成設備安裝,在取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1900MA4WD74338001P)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5日。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原名為“東莞市宏源泰電鍍有限公司”,2018年01月05日,經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東莞市宏源泰電鍍有限公司”更名為“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詳見:核準變更登記通知書,粵莞核變通內字【2018】第1800019613號)。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12萬元,占總投資26.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1條塑膠全自動龍門線,1條半自動塑膠環形線,配套退鍍工序的所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噪聲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建設項目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7]12487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前處理廢水、含氰廢水、含鎳廢水、焦銅廢水、含鉻廢水、重金屬廢水、絡合廢水分別由不同廢水種類的廢水管網收集后引入項目獨立設置的各類專用廢水收集桶(共7個,每個為2.0m³)暫存后,再通過連接在廢水收集桶中的不同廢水種類的廢水管網引入廠區廢水分類收集池后引至基地電鍍廢水處理廠處理,再經基地集中廢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其中48m³/d(60%)回用前處理后水洗、廢氣噴淋、車間地面清洗、退掛清洗中,其余32m³/d(40%)達標排放進入獅子洋。
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為CODCr、BOD5、SS、氨氮等,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
項目產生的雨水徑流有明顯的初期沖刷作用,即在多數情況下,污染物時集中在初期的數毫米雨量中。項目生產均在室內,所有原料、化學品均放于倉庫,無露天存放,廢水收集罐置于露天,但均加蓋,頂上加裝蓮蓬,且公共地面不進行沖洗。項目初期雨水比較清潔,主要是懸浮物和CODCr,項目將初期雨水收集并經沉淀處理后,排放到市政雨水管網,減少對周圍地表水的不利影響。
(二)廢氣
項目在生產過程中主要產生廢氣有堿霧、氨氣、氯化氫、硫酸霧、鉻酸霧、氰化氫。由于國家尚未制定堿霧和磷酸霧排放標準,暫不對堿霧和磷酸霧排放情況進行分析。項目共設4套堿液噴淋設施(3套處理硫酸霧、氯化氫,1套處理氰化氫)、1套酸液噴淋設施、1套網格回收+堿液噴淋設施,以上排氣筒高度均為30米,并高于周圍200米范圍內最高建筑5米以上。經過處理后酸霧(氯化氫、硫酸霧、氰化氫、鉻酸霧)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新建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氣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車間的廢氣經過采取以上措施后,大部分(約95%)均通過收集的管路輸送到廢氣處理塔進行處理,處理后高空排放,但是仍然有少量(約5%)未被收集的廢氣逸散在車間里,項目電鍍酸霧廢氣無組織排放廠界濃度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標準;氨氣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14554-93)中的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標準(新擴改擴建項目)。項目產生的惡臭主要是電鍍時使用各種化學藥劑等揮發的酸堿物的氣味,屬于無組織排放。由于建設單位對項目產生的酸堿物均收集治理后排放,因此產生的臭氣濃度不高,約為10(無量綱),未超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標準(新擴改擴建項目):臭氣濃度20(無量綱),項目符合設置新風系統的換氣要求,該氣味對周圍環境不會產生明顯影響。
(三)噪聲
項目產生噪聲的設備主要有:電鍍生產線電機、空壓機、抽風機和噴淋塔等,其噪聲聲級從65~90dB(A)不等。建設單位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本項目生產噪聲經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和自然衰減后企業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對周圍環境不會產生明顯影響。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廢濾芯、廢樹脂、廢網格、廢渣、廢化學品包裝材料、表面處理廢液,均交給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主要是不合格品、廢普通包裝材料,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生活垃圾集中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工作,委托廣東新創華科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企業廠界噪聲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28日~09月29日對項目產生的廢氣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廢氣監測報告》(ST20182231);東莞市四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10月18日對企業的廠界環境噪聲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噪聲監測報告》(SF18100193),對照項目環評報告書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園區統一設置污水分類收集管道及污水處理設施,本項目不單獨設污水處理設施。項目生產廢水經基地污水處理站基地采用“物化+生化+深度處理”的組合工藝,經深度處理后60%回用,其余排入獅子洋,基地電鍍污水處理站和集中污水處理站尚有余量接納本項目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網。項目廢水均不直接排入受納水體獅子洋,且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對較少,對獅子洋的水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二)廢氣
項目現共設置4套堿液噴淋設施(3套處理硫酸霧、氯化氫,1套處理氰化氫)、1套酸液噴淋設施、1套網格回收+堿液噴淋設施,10個排氣筒位于廠房樓頂,均高30m,且高于附近200m內建筑物5m以上。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182231)監測結果表明:建設項目產生的鉻酸霧、氯化氫、硫酸霧、氰化氫(有組織)項目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值及《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5 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較嚴值,項目產生的:氨氣(有組織)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2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電鍍工序廢氣(無組織)所測鉻酸霧、氯化氫、硫酸霧、氰化氫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所測氨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1 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廠界臭氣濃度所測項目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1 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電鍍生產線電機、空壓機、抽風機、噴淋塔,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3)對空壓機、風機等噪聲級別的大的設備采用以下措施:
①對空壓機等噪聲級別的大的設備基礎等部進行減振、隔振阻尼措施。
②將空壓機設置在獨立的房間,并對墻體、門等做好隔聲措施。
③加強空壓機、風機等噪聲設備的維護管理,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建設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廢濾芯、廢樹脂、廢網格、廢渣、廢化學品包裝材料、表面處理廢液,均交給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主要是不合格品、廢普通包裝材料,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四)根據東莞市四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噪聲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廠界環境噪聲均能符合國家排放限值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 工作組 | 工作單位 | 職務 | 簽名 |
| 建設單位 | 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 | 負責人 | |
| 設計單位 | 深圳鴻盛達電鍍設備有限公司 | 工程師 | |
| 施工單位 | 深圳鴻盛達電鍍設備有限公司 | 工程師 | |
| 監測單位 | 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技術員 | |
| 編制單位 | 東莞市豪豐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環保工程師 |
東莞市瑞泓實業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