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環保基地燃天然氣鍋爐 (一期)竣工驗收意
時間:2019-03-29 17:50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9年1月28日,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根據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一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常平環保專業基地辦公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常平環保專業基地臨時供熱鍋爐項目位于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內的西北部(東經114°04'08.32",北緯22°58'02.77"),項目占地面積 13411.2m2,勞動定員20人,均不在項目內食宿,年工作時間330天,每天兩班,每班8小時。基地批復鍋爐4臺:1臺10t/h和1臺20t/h的臨時供熱燃煤鍋爐、2臺15t/h的臨時供熱燃天然氣鍋爐。實際建設鍋爐3臺:1臺10t/h和1臺20t/h臨時供熱燃煤鍋爐、1臺15t/h臨時供熱燃天然氣鍋爐。目前,1臺10t/h燃煤鍋爐已關停,1臺20t/h燃煤鍋爐于2016年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的驗收(驗收文號為東環建[2016]0478號)。本次驗收的內容是1臺15t/h燃天然氣鍋爐。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8年5月委托了重慶豐達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臨時供熱鍋爐(第三次改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6月1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2833號。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于2018年11月30日完成設備安裝,調試期由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3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6萬元,占總投資13.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臨時供熱鍋爐建設項目的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一臺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氣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本次建設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項目實際投入安裝一臺20t/h臨時燃煤鍋爐并于2016年3月通過東莞市環保局的驗收、一臺10t/h臨時燃煤鍋爐根據東環函[2018]3257號文件《關于淘汰常平環保基地燃煤鍋爐的復函》的要求已于2018年12月27日辦理注銷并關停、一臺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于2018年11月30日建設安裝完成。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已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8]2833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天然氣鍋爐不涉及產生生產性廢水,因此無生產性廢水的產生及排放。
本項目員工20人,根據環評批復,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管道。
(二)廢氣
本項目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燃氣鍋爐燃料廢氣,主要污染物為S02、NOx、煙塵。天然氣燃燒后無廢渣、廢水產生,具有使用安全、熱值高、潔凈等優勢。因此燃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排放量較小,污染物濃度較低,可由排氣筒直排。廢氣經收集后由不低于8m排氣筒引至高空排放,同時排氣筒應高出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放濃度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空氣產生明顯的影響。
(三)噪聲
本項目一臺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噪聲源主要是鍋爐風機噪聲及其他生產輔助性設備噪聲,通過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隔音、降噪等措施,再經過一段距離的衰減作用,這樣使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不產生危廢和一般工業固廢,本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員工生活垃圾約3.3t/a交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委托廣東悅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和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環保竣工驗收檢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一臺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9年1月21日~1月22日和2018年6月19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一期)項目檢測報告》(YX20190005)和《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一期)項目檢測報告》(ST20181057),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本項目天然氣鍋爐不涉及產生生產廢水,因此無生產性廢水的產生及排放。
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管道,全部引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對納污水體的影響較小。
(二)廢氣
本項目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燃氣鍋爐燃料廢氣,主要污染物為S02、NOx、煙塵。燃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排放量較小,污染物濃度較低,可由排氣筒直排。廢氣經收集后由不低于8m排氣筒引至高空排放,同時排氣筒應高出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放濃度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空氣產生明顯的影響。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鍋爐風機噪聲,其噪聲源強度為8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措施如下:
(1)從治理噪聲源入手,噪聲級別較大的生產設備及風機等進行基礎減震防噪處理;
(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對高噪聲設備鍋爐及其風機置于專用房用,并采取防震、隔音、消聲措施等,能降低噪聲級20-50分貝;
(3)加強設備維修保養,確保良好的運行狀態,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
(4)對高噪聲源設備進行合理布局,高噪聲源設備盡可能放置于遠離廠界的位置;
(5)進行減震和減噪聲處理,如車間的門窗部位選用隔聲性能良好的鋁合金或雙層門窗結構。
各類機械設備噪聲經以上各項措施,如墻體阻隔、距離衰減和減震墊消聲減震并疊加背景值后,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對周圍環境不造成明顯影響。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不產生危廢和一般工業固廢。本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因此本項目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無生產性廢水產生及排放。
(三)本項目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不產生危廢和一般工業固廢。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榮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一期)建設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 工作組 | 工作單位 | 職務 | 簽名 | 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 建設單位 | 東莞市榮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 ||||
| 設計單位 | 東莞市榮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 ||||
| 施工單位 | 南京奧能鍋爐有限公司 | ||||
| 監測單位 | 廣東悅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
| 編制單位 | 東莞市榮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
東莞市榮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