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圣輝汽車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進入調試期的
時間:2019-04-15 09:37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關于東莞市圣輝汽車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建設項目進入調試期的函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東莞市圣輝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1棟1-2層(東經113°33′31.71″,北緯23°03′26.01″)。經營范圍為:金屬表面處理加工、電鍍。項目投資5800萬元人民幣,建筑面積3295.20m2。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圣輝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8年9月30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8〕8795號。
本項目設置全自動掛鍍鋅鎳龍門自動線1條、全自動滾鍍鋅/鋅鎳龍門自動線1條已完成建設,其中全自動掛鍍鋅垂直自動線1條(暫未建設),主要鍍種為鍍鋅、鍍鋅鎳合金,預計年加工汽車零配件9400萬件,電鍍面積約為46.64萬m2。
其中生產廢水產生量85噸/日,各類生產廢水已按批復要求分類收集,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經處理后回用51噸/日(回用60%),排放34噸/日。生活污水須經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本項目設置通排風系統,項目電鍍工序產生氯化氫、氮氧化物已按批復要求設置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經配套設施治理后排放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各種化學藥劑等揮發產生的臭氣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
本項目已按批復要求選用低噪聲風機、泵類、電鍍生產線等設備,并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廢濾芯、廢濾板、表面處理廢液、槽渣等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
我司東莞市圣輝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8年11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現我司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完成建設,并于2019年3月15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MA51AGGR8W001P。
我司計劃于2019年4月15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20年4月15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
特此函達
東莞市圣輝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
東莞市圣輝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1棟1-2層(東經113°33′31.71″,北緯23°03′26.01″)。經營范圍為:金屬表面處理加工、電鍍。項目投資5800萬元人民幣,建筑面積3295.20m2。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圣輝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8年9月30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8〕8795號。
本項目設置全自動掛鍍鋅鎳龍門自動線1條、全自動滾鍍鋅/鋅鎳龍門自動線1條已完成建設,其中全自動掛鍍鋅垂直自動線1條(暫未建設),主要鍍種為鍍鋅、鍍鋅鎳合金,預計年加工汽車零配件9400萬件,電鍍面積約為46.64萬m2。
其中生產廢水產生量85噸/日,各類生產廢水已按批復要求分類收集,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經處理后回用51噸/日(回用60%),排放34噸/日。生活污水須經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本項目設置通排風系統,項目電鍍工序產生氯化氫、氮氧化物已按批復要求設置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經配套設施治理后排放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各種化學藥劑等揮發產生的臭氣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
本項目已按批復要求選用低噪聲風機、泵類、電鍍生產線等設備,并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廢濾芯、廢濾板、表面處理廢液、槽渣等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
我司東莞市圣輝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8年11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現我司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完成建設,并于2019年3月15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MA51AGGR8W001P。
我司計劃于2019年4月15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20年4月15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
特此函達
東莞市圣輝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