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試公示-東莞市佳長服飾有限公司(改建)項目
時間:2019-05-05 17:36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佳長服飾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常平鎮司馬村常平環保基地第一期第五棟第二層(東經114°04′14.26″、北緯22°57′58.22″),項目總投資300萬元,主要從事服裝印花加工,改建后印花服裝50萬件/年,建筑面積2548.64m2。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廣東能量生態環境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佳長服飾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4月22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9〕5739號。
本項目改建后不再租用第一期第五棟第三層03單元,取消衣車204臺、自動裁床2臺等設備,增加打漿機4臺、印花長臺6條、打板臺1條、燙金機1臺、烤爐6臺、蒸箱4臺、300磅洗水機1臺、200磅洗水機2臺、150磅洗水機2臺、42寸脫水機3臺、300磅烘干機8臺。主要設備為打漿機4臺、印花長臺6條、打板臺1條、燙金機1臺、烤爐6臺、蒸箱4臺、300磅洗水機1臺、200磅洗水機2臺、150磅洗水機2臺、42寸脫水機3臺、300磅烘干機8臺等。
生產過程中的給排水管理須規范建設,實施專管供水、專管回用,安裝計量裝置,執行給排水水量平衡臺賬管理制度。產生的生產廢水控制在48.58t/d以內,排入基地廢水處理廠進行處理,60%(29.15t/d)廢水經處理達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產,40%(19.43t/d)由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并達標排放。
項目水洗后烘干工序產生的顆粒物須經收集后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調色、印花及其后續烘干工序在密閉設備中進行,產生的廢氣經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第二時段濃度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為100%,VOCs收集率為90%。
已做好生產設備的消聲降噪措施,噪聲不得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妥善處理處置各類固體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并按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
我司東莞市佳長服飾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9年4月開工改建,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我司計劃于2019年5月5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19年8月31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廣東能量生態環境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佳長服飾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4月22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9〕5739號。
本項目改建后不再租用第一期第五棟第三層03單元,取消衣車204臺、自動裁床2臺等設備,增加打漿機4臺、印花長臺6條、打板臺1條、燙金機1臺、烤爐6臺、蒸箱4臺、300磅洗水機1臺、200磅洗水機2臺、150磅洗水機2臺、42寸脫水機3臺、300磅烘干機8臺。主要設備為打漿機4臺、印花長臺6條、打板臺1條、燙金機1臺、烤爐6臺、蒸箱4臺、300磅洗水機1臺、200磅洗水機2臺、150磅洗水機2臺、42寸脫水機3臺、300磅烘干機8臺等。
生產過程中的給排水管理須規范建設,實施專管供水、專管回用,安裝計量裝置,執行給排水水量平衡臺賬管理制度。產生的生產廢水控制在48.58t/d以內,排入基地廢水處理廠進行處理,60%(29.15t/d)廢水經處理達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產,40%(19.43t/d)由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并達標排放。
項目水洗后烘干工序產生的顆粒物須經收集后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調色、印花及其后續烘干工序在密閉設備中進行,產生的廢氣經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第二時段濃度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為100%,VOCs收集率為90%。
已做好生產設備的消聲降噪措施,噪聲不得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妥善處理處置各類固體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并按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
我司東莞市佳長服飾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9年4月開工改建,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我司計劃于2019年5月5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19年8月31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
東莞市佳長服飾有限公司
2019年5月5日
(聯系人:洪何昌, 聯系電話:13926806598)
2019年5月5日
(聯系人:洪何昌, 聯系電話:13926806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