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
時間:2019-02-21 10:03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19年2月,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工業園東莞市瑞源五金有限公司B棟廠房第四層(北緯23°03′17″、東經113°33′31″)建設。項目占地面積1270平方米,建筑面積1270平方米。項目主要從事手機配件的表面加工處理,年加工處理手機配件約1.2億件,鍍種為銅、鎳、錫。批復允許設置1條半自動鍍銅鎳錫生產線,1條自動鍍鎳金生產線,1條自動鍍鎳銀生產線等設備。建設項目(一期)設置了1條半自動鍍銅鎳錫生產線;其余1條自動鍍鎳金生產線,1條自動鍍鎳銀生產線尚未建設完成,暫不申請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委托廣東工業大學編制了《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6年7月11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6]5200號。建設項目(一期)于2017年4月開工建設,在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編號9144190039803252XX001P)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占總投資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1條半自動鍍銅鎳錫生產線等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進行了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經處理達標后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排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硫酸霧有效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塔裝置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引至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環評報告書及驗收監測報告。現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經上述處理企業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運走。危險廢物主要有表面處理廢液、廢包裝材料、廢濾芯等,均應交給有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工作,委托東莞市大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進行企業廠界噪聲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14日~08月15日對項目產生的廢氣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廢氣監測報告》(ST20181703);東莞市大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29日~08月30日對企業的廠界環境噪聲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噪聲監測報告》(DCHJ20180829003),對照項目環評報告書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達標排放進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硫酸霧有效收集后引至樓頂堿液噴淋裝置處理,收集效率可達90%以上,處理效率達到90%,風機風量為16500m3/h。硫酸霧廢氣經堿液噴淋裝置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過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上述處理后高空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三)廠界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運走。危險廢物主要有表面處理廢液、廢包裝材料、廢濾芯等,均應交給有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上述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四)根據東莞市大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噪聲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廠界環境噪聲均能符合國家排放限值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通過自主環保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0日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工業園東莞市瑞源五金有限公司B棟廠房第四層(北緯23°03′17″、東經113°33′31″)建設。項目占地面積1270平方米,建筑面積1270平方米。項目主要從事手機配件的表面加工處理,年加工處理手機配件約1.2億件,鍍種為銅、鎳、錫。批復允許設置1條半自動鍍銅鎳錫生產線,1條自動鍍鎳金生產線,1條自動鍍鎳銀生產線等設備。建設項目(一期)設置了1條半自動鍍銅鎳錫生產線;其余1條自動鍍鎳金生產線,1條自動鍍鎳銀生產線尚未建設完成,暫不申請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委托廣東工業大學編制了《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6年7月11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6]5200號。建設項目(一期)于2017年4月開工建設,在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編號9144190039803252XX001P)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占總投資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1條半自動鍍銅鎳錫生產線等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進行了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經處理達標后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排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硫酸霧有效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塔裝置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引至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環評報告書及驗收監測報告。現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經上述處理企業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運走。危險廢物主要有表面處理廢液、廢包裝材料、廢濾芯等,均應交給有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工作,委托東莞市大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進行企業廠界噪聲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14日~08月15日對項目產生的廢氣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廢氣監測報告》(ST20181703);東莞市大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29日~08月30日對企業的廠界環境噪聲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噪聲監測報告》(DCHJ20180829003),對照項目環評報告書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達標排放進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硫酸霧有效收集后引至樓頂堿液噴淋裝置處理,收集效率可達90%以上,處理效率達到90%,風機風量為16500m3/h。硫酸霧廢氣經堿液噴淋裝置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過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上述處理后高空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三)廠界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運走。危險廢物主要有表面處理廢液、廢包裝材料、廢濾芯等,均應交給有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上述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四)根據東莞市大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噪聲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廠界環境噪聲均能符合國家排放限值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通過自主環保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 工作組 | 工作單位 | 職務 | 簽名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 建設單位 |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 | 經理 | |||
| 設計單位 | 東莞市粵奧電鍍設備有限公司 | 經理 |
|
||
| 施工單位 | 東莞市粵奧電鍍設備有限公司 | 經理 | |||
| 監測單位 | 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 | |||
| 編制單位 | 東莞市豪豐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經理 |
東莞市利恒表面處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