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
時間:2019-01-18 09:05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19年1月17日,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8廠房第4層一單元(東經113°33’07.57”,北緯23°03’43.22”)。項目占地面積1133.55m2,建筑面積1133.55m2,年加工五金飾品2500萬件/年。鍍種有:鍍堿銅、鍍焦銅、鍍酸銅、預鍍鎳、鍍霧鎳、鍍鎳、鍍白銅錫、預鍍金、預鍍銀、鍍銀、鍍鈀、鍍銠、鍍青銅、鍍薄金、鍍18K金、鍍酸金、鍍玫瑰金、鍍仿金、鍍金鈷、鍍黑金、鍍金銀、鍍金鐵銦,設有1條半自動電鍍生產線,1條電泳線。噴油及噴油后烘干工序未投入使用,暫不進行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根據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寧夏智誠安環技術咨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完成了《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東莞市環境保護局于2017年05月24日以東環建〔2017〕5836號文給予批復。
建設項目(一期)于2017年開工建設,在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編號91441900553623347Y001P)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8月01日至2019年7月31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2萬元,占總投資36%。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1條半自動電鍍生產線、1條電泳線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噪聲治理等環保設施。其余噴油及噴油后烘干工序因生產原因未投入使用,暫不進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員工生活污水需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經麻涌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最終排入獅子洋。但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進行了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基地采用“物化+生化+深度處理”的組合工藝處理達標后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排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電泳及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有效收集后,經“UV光解+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后引至1#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建設項目(一期)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硫酸霧、氯化氫、氰化氫、氨氣分類有效收集后,硫酸霧、氯化氫經堿液噴淋吸收塔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氰化氫經次氯酸鈉+堿液噴淋吸收塔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3#排氣筒30m高空排放;氨氣經酸液噴淋吸收塔處理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4#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建設項目(一期)逸散出來的無組織廢氣VOCs廠界濃度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氯化氫、硫酸霧、氰化氫廠界濃度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第二時段的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廠界臭氣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詳見環評報告書及驗收監測報告。現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經上述處理企業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工作,委托廣東新創華科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企業廠界噪聲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27日~06月28日對項目產生的廢氣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廢氣監測報告》(ST20181151);廣東新創華科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02日~08月03日對企業的廠界環境噪聲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噪聲監測報告》(XCDE18070914),對照項目環評報告書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產生的生產廢水分類收集后專管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基地采用“物化+生化+深度處理”的組合工藝,經深度處理后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達標排放進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電泳及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集氣罩有效收集,風機風量達5000m3/h,收集率達90%,收集后經1#“UV催化光解+活性炭吸附塔”處理后達標排放,處理效率可達到90%。1#排氣筒監測結果最大值:總VOCs濃度為3.66mg/m3;二甲苯濃度為0.409mg/m3,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
建設項目(一期)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硫酸霧、氯化氫、氰化氫、氨氣通過集氣罩分類有效收集,收集率達90%,收集后引至樓頂經2#、3#堿液噴淋塔、4#酸液噴淋塔處理后達標排放,處理效率可達90%。2#排氣筒監測結果最大值:硫酸霧濃度為6mg/m3,氯化氫濃度為6mg/m3;3#排氣筒監測結果最大值:氰化氫未檢出;4#排氣筒監測結果最大值:氨氣未檢出。上述廢氣均能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建設項目(一期)逸散出來的無組織廢氣總VOCs、氯化氫、硫酸霧、氰化氫、臭氣廠界濃度監測結果最大值:二甲苯為0.182mg/m3,總VOCs為1.18mg/m3,氯化氫為0.13mg/m3,硫酸霧未檢出,氰化氫未檢出,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為16,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1惡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三)廠界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最大值為:63dB(A),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四)根據廣東新創華科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噪聲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廠界環境噪聲均能符合國家排放限值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通過自主環保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 工作組 | 工作單位 | 職務 | 簽名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 建設單位 | 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經理 | |||
| 設計單位 | 東莞市麻涌冠龍電鍍設備加工廠 | 經理 | |||
| 施工單位 | 東莞市麻涌冠龍電鍍設備加工廠 | 經理 | |||
| 監測單位 | 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 | |||
| 編制單位 | 東莞市豪豐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經理 |
東莞市順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