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廢水、廢氣、
時間:2019-05-27 08:51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9年5月25日,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常平環保專業基地辦公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屬于新建項目,擬建于東莞市常平鎮司馬村常平環保專業基地第E區廠房第E03棟第4層01單元(即第4層整層),中心坐標為東經114°04′22.61″、北緯22°58′00.49″,項目占地面積3492m2,建筑面積3492m2,主要從事服裝的洗水加工,年洗水服裝300萬件/年,主要設備為600磅洗水機30臺、120磅洗水機6臺、100磅洗水機6臺、200磅脫水機8臺、50磅脫水機3臺、烘干機22臺、焗爐2臺、噴馬騮機2套、掃馬騮機20臺。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委托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于2018年7月完成了《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編制工作,并于同年9月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7253號。項目于2018年9月開工建設,并于同年10月完成設備安裝,調試期由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5萬元,占總投資7.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的所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噪聲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因廢氣治理需要,實際設置了6套水噴淋塔廢氣治理設施,以提升廢氣污染物處理效率。
項目其他建設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7]8893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來自洗水、脫水、過水工序的排水。所有生產廢水經管道收集后,統一排入常平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寒溪河,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噴淋塔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供熱由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有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因此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手磨、手掃和烘干工序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噴馬騮工序產生的霧氣和臭氣,手掃馬騮工序產生的少量臭氣。
通過對手磨、手掃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及煙塵顆粒物收集后分別經過2套水噴淋塔處理后高空排放;噴馬騮產生的臭氣通過水簾收集引至樓頂經過2套水噴淋塔處理后高空排放;烘干過程中產生的少量紡織絮狀顆粒物經收集管收集后分別經過2套水噴淋塔處理后高空排放;本項目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未收集到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能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有組織收集的臭氣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項目無組織排放的臭氣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的要求,錳及其化合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排放濃度限值,無組織排放濃度能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噪聲
通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委托廣州深廣聯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環保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9年5月17日~5月19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監測報告》(HJ190510B04),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常平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從環保專業基地環評文件的評價結論來看,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后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可將基地尾水引出石馬河流域,降低石馬河的污染負荷,進一步減少對石馬河流域的環境影響,有利于石馬河水質的恢復,改善環境質量,對于對常平鎮污染物總量削減工作和石馬河流域治理計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屬于新建項目,擬建于東莞市常平鎮司馬村常平環保專業基地第E區廠房第E03棟第4層01單元(即第4層整層),中心坐標為東經114°04′22.61″、北緯22°58′00.49″,項目占地面積3492m2,建筑面積3492m2,主要從事服裝的洗水加工,年洗水服裝300萬件/年,主要設備為600磅洗水機30臺、120磅洗水機6臺、100磅洗水機6臺、200磅脫水機8臺、50磅脫水機3臺、烘干機22臺、焗爐2臺、噴馬騮機2套、掃馬騮機20臺。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委托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于2018年7月完成了《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編制工作,并于同年9月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7253號。項目于2018年9月開工建設,并于同年10月完成設備安裝,調試期由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5萬元,占總投資7.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的所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噪聲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因廢氣治理需要,實際設置了6套水噴淋塔廢氣治理設施,以提升廢氣污染物處理效率。
項目其他建設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7]8893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來自洗水、脫水、過水工序的排水。所有生產廢水經管道收集后,統一排入常平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寒溪河,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噴淋塔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供熱由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有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因此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手磨、手掃和烘干工序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噴馬騮工序產生的霧氣和臭氣,手掃馬騮工序產生的少量臭氣。
通過對手磨、手掃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及煙塵顆粒物收集后分別經過2套水噴淋塔處理后高空排放;噴馬騮產生的臭氣通過水簾收集引至樓頂經過2套水噴淋塔處理后高空排放;烘干過程中產生的少量紡織絮狀顆粒物經收集管收集后分別經過2套水噴淋塔處理后高空排放;本項目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未收集到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能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有組織收集的臭氣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項目無組織排放的臭氣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的要求,錳及其化合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排放濃度限值,無組織排放濃度能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噪聲
通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委托廣州深廣聯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環保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9年5月17日~5月19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監測報告》(HJ190510B04),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常平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的表2間接排放限值后,40%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60%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從環保專業基地環評文件的評價結論來看,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后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可將基地尾水引出石馬河流域,降低石馬河的污染負荷,進一步減少對石馬河流域的環境影響,有利于石馬河水質的恢復,改善環境質量,對于對常平鎮污染物總量削減工作和石馬河流域治理計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本項目供熱由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有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因此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手磨、手掃和烘干工序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噴馬騮工序產生的霧氣和臭氣,手掃馬騮工序產生的少量臭氣。通過對手磨、手掃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及煙塵顆粒物收集后處理高空排放;噴馬騮產生的臭氣通過水簾收集噴淋處理后高空排放;烘干過程中產生的少量紡織絮狀顆粒物經收集管收集后噴淋處理高空排放;根據監測結果表明,顆粒物排放濃度均值為8.12mg/m³,去除效率達90%,本項目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未收集到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能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排放濃度均值為309,去除效率達90%,有組織收集的臭氣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項目無組織排放的臭氣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的要求,錳及化合物排放濃度檢測均低于檢測限值,錳及其化合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排放濃度限值,無組織排放濃度能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自工藝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根據同類項目類比分析,工藝設備運行產生噪聲值約為70-90dB(A)。
為確保廠邊界噪聲能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建議建設單位應采取如下措施,包括:
(1)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吊磨機、脫水機等高噪音設備進行重點治理;
(2)選用隔聲性能好的隔聲門窗,生產設備合理布局,盡量利用廠房墻體、門窗隔聲,減小設備暴露空間,以有效減小對外環境的影響;
(3)風機進出風口安裝消聲彎頭,必要時安裝二級吸聲器或多級阻尼消聲器;
(4)對生產設備,做好基礎減振,采用軟性接頭或抗振材料進行隔振處理,并注意設備的維護與清理,避免設備運行不正常產生的高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5)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并加強生產管理,避免同時使用高噪聲設備,禁止在夜間使用高噪聲設備。
(二)廢氣
本項目供熱由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有鍋爐、發電機及廚房,因此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手磨、手掃和烘干工序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噴馬騮工序產生的霧氣和臭氣,手掃馬騮工序產生的少量臭氣。通過對手磨、手掃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及煙塵顆粒物收集后處理高空排放;噴馬騮產生的臭氣通過水簾收集噴淋處理后高空排放;烘干過程中產生的少量紡織絮狀顆粒物經收集管收集后噴淋處理高空排放;根據監測結果表明,顆粒物排放濃度均值為8.12mg/m³,去除效率達90%,本項目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未收集到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能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排放濃度均值為309,去除效率達90%,有組織收集的臭氣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項目無組織排放的臭氣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的要求,錳及化合物排放濃度檢測均低于檢測限值,錳及其化合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藝廢氣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排放濃度限值,無組織排放濃度能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自工藝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根據同類項目類比分析,工藝設備運行產生噪聲值約為70-90dB(A)。
為確保廠邊界噪聲能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建議建設單位應采取如下措施,包括:
(1)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吊磨機、脫水機等高噪音設備進行重點治理;
(2)選用隔聲性能好的隔聲門窗,生產設備合理布局,盡量利用廠房墻體、門窗隔聲,減小設備暴露空間,以有效減小對外環境的影響;
(3)風機進出風口安裝消聲彎頭,必要時安裝二級吸聲器或多級阻尼消聲器;
(4)對生產設備,做好基礎減振,采用軟性接頭或抗振材料進行隔振處理,并注意設備的維護與清理,避免設備運行不正常產生的高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5)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并加強生產管理,避免同時使用高噪聲設備,禁止在夜間使用高噪聲設備。
經采取消聲、隔聲、減震等措施處理后,再經過一段距離的衰減作用,廠界噪聲控制在晝間65dB(A)、夜間55dB(A)以內,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和廢浮石經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州深廣聯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你是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和廢浮石經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州深廣聯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你是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 工作組 | 工作單位 | 職務 | 簽名 | 身份證號碼 | 電話號碼 |
| 建設單位 |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 | 負責人 | |||
| 設計單位 | 東莞市榮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 技術人員 | |||
| 施工單位 | 東莞市常平樂興白鐵加工店 | 負責人 | |||
| 監測單位 | 廣州深廣聯檢測有限公司 | 技術人員 | |||
| 編制單位 | 東莞市豪豐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環保工程師 |
東莞市茂盛洗水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