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進入
時間:2019-03-01 09:23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關于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進入
調試期的函
調試期的函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標準廠房B12棟一樓整層(中心點經緯度坐標為:東經113°33'07.66",北緯23°03'45.47")。經營范圍為:電鍍加工五金鍍件,鍍種為鋅、鎳、銅、鉻等,建筑面積2147.69m2。
我公司于2015年委托荊門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了《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5年12月14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5〕2680號。我司于2016年7月8日獲得《關于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審批文件:東環建〔2016〕5254號。
項目占地面積為2147.69㎡,建筑面積2313.69㎡,年加工產品涉及到汽車零配件、建筑五金配件、電子五金配件、家具五金配件、電梯配件等行業。主要設備為1條全自動環形掛鍍鋅線,2條全自動滾鍍鋅線,1條配套手動除油線等設備。在《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中,我司驗收的主要設備為:1條全自動環形掛鍍鋅線、1條配套手動除油線等設備。所以本次調試的范圍為2條全自動滾鍍鋅線及配套設備。生產過程中的給排水管須規范建設,實施專管供水、專管回用,安裝計量裝置(通過質檢部門校對),執行給排水水量平衡臺賬管理制度。前處理廢水、含氰廢水、含鎳廢水、重金屬廢水、化學鎳廢水、絡合廢水等生產性廢水產生量不可超過68噸/日。各類生產廢水須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集中處理后60%以上回用于生產,其余不超過27.2噸/日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放。做好生產區、物料存儲區、危險廢物暫存區等地面防滲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該項目生產廢水COD排放指標納入基地的總量指標中管理。
本項目設置通排風系統,項目車間必須通排風系統,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必須配套廢氣收集和處理設施,廢氣經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電鍍工序產生氯化氫、硫酸霧、堿霧、氮氧化物已按批復要求設置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為DA001、DA002、DA003、DA004、經配套設施治理后排放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化學藥劑揮發產生的惡臭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標準。
本項目已按批復要求選用低噪聲風機、空壓機、電鍍生產線等設備,并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廢酸、廢堿、電鍍廢液等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
我司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6年1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現我司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完成建設,并于2017年12月27經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通過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3247509168。
我司計劃于2019年3月1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20年2月28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
特此函達
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
(聯系人:梁澤銘, 聯系電話:13763258300)
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標準廠房B12棟一樓整層(中心點經緯度坐標為:東經113°33'07.66",北緯23°03'45.47")。經營范圍為:電鍍加工五金鍍件,鍍種為鋅、鎳、銅、鉻等,建筑面積2147.69m2。
我公司于2015年委托荊門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了《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5年12月14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5〕2680號。我司于2016年7月8日獲得《關于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審批文件:東環建〔2016〕5254號。
項目占地面積為2147.69㎡,建筑面積2313.69㎡,年加工產品涉及到汽車零配件、建筑五金配件、電子五金配件、家具五金配件、電梯配件等行業。主要設備為1條全自動環形掛鍍鋅線,2條全自動滾鍍鋅線,1條配套手動除油線等設備。在《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中,我司驗收的主要設備為:1條全自動環形掛鍍鋅線、1條配套手動除油線等設備。所以本次調試的范圍為2條全自動滾鍍鋅線及配套設備。生產過程中的給排水管須規范建設,實施專管供水、專管回用,安裝計量裝置(通過質檢部門校對),執行給排水水量平衡臺賬管理制度。前處理廢水、含氰廢水、含鎳廢水、重金屬廢水、化學鎳廢水、絡合廢水等生產性廢水產生量不可超過68噸/日。各類生產廢水須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集中處理后60%以上回用于生產,其余不超過27.2噸/日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放。做好生產區、物料存儲區、危險廢物暫存區等地面防滲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該項目生產廢水COD排放指標納入基地的總量指標中管理。
本項目設置通排風系統,項目車間必須通排風系統,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必須配套廢氣收集和處理設施,廢氣經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電鍍工序產生氯化氫、硫酸霧、堿霧、氮氧化物已按批復要求設置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為DA001、DA002、DA003、DA004、經配套設施治理后排放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化學藥劑揮發產生的惡臭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標準。
本項目已按批復要求選用低噪聲風機、空壓機、電鍍生產線等設備,并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廢酸、廢堿、電鍍廢液等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
我司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6年1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現我司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完成建設,并于2017年12月27經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通過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3247509168。
我司計劃于2019年3月1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20年2月28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
特此函達
東莞市榮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
(聯系人:梁澤銘, 聯系電話:13763258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