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廢水、
時間:2019-08-01 13:21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19年8月1日,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峰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11棟一樓整層、二樓2單元和三樓整層(東經113°33'10.24″,北緯23°03'45.87″)進行改擴建。改擴建后項目占地面積1680平方米,建筑面積5380.55平方米,年加工五金鍍件105329.19萬件,主要設備為1#全自動滾鍍鋅鎳生產線1條、2#全自動掛鍍鋅/鋅鎳生產線1條、3#自動滾/掛鍍化學鎳生產線1條、4#半自動掛鍍化學鎳生產線1條、5#半自動滾掛兩用鍍鋅/錫鋅生產線1條、6#全自動滾鍍鋅鎳生產線1條、7#半自動滾鍍鋅/鋅鎳線1條、整流器45個、純水機1臺、烘干機4臺、甩干機23臺、空氣壓縮機2臺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委托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5年12月29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5】2887號,于2016年9月30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后公司因生產需要進行改擴建,于2018年4月委托北京國邦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8年6月6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3277號。改擴建項目2018年6月開工建設,于2018年9月29日在變更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編號91441900052433983C)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09月30日至2019年09月29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2萬元,占總投資5.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5#半自動滾掛兩用鍍鋅/錫鋅生產線1條、6#全自動滾鍍鋅鎳生產線1條、7#半自動滾鍍鋅/鋅鎳線1條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噪聲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改擴建項目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改擴建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進行了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經處理達標后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排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鍍鋅/錫鋅、鍍鋅鎳、鍍鋅/鋅鎳工序產生的廢氣有硫酸霧、氮氧化物、氯化氫,有效收集后,經4#酸性廢氣處理設施(硫酸霧、氮氧化物、氯化氫)、6#酸性廢氣處理設施(氯化氫、硫酸霧)、7#酸性廢氣處理設施(氯化氫)、8#酸性廢氣處理設施(氯化氫、硫酸霧、氮氧化物)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后通過4#排氣筒、6#排氣筒、7#排氣筒、8#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改擴建項目經車間密閉處理仍逸散至周圍大氣環境的無組織廢氣硫酸霧、氮氧化物、氯化氫、臭氣濃度均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詳見環評報告書及驗收監測報告。現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三)噪聲
改擴建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經上述處理企業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及企業廠界噪聲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工作。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6月28日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及廠界環境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廢氣、噪聲監測報告》(HJ201907111);對照項目環評報告書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改擴建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達標排放進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改擴建項目鍍鋅/錫鋅、鍍鋅鎳、鍍鋅/鋅鎳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氮氧化物、氯化氫經有效收集后引至樓頂4#、6#、7#、8#堿性廢氣處理設施處理,收集效率為85%,硫酸霧處理效率為90%、氮氧化物處理效率為40%。4#排氣筒監測結果:硫酸霧濃度為0.15mg/m3,速率為0.00199kg/h;氮氧化物未檢出;氯化氫濃度為0.58mg/m3,速率為0.00757kg/h;6#排氣筒監測結果:硫酸霧濃度為0.25mg/m3,速率為0.0035kg/h;氯化氫濃度為0.4mg/m3,速率為0.0065kg/h;7#排氣筒監測結果:氯化氫濃度為0.24mg/m3,速率為0.00612kg/h;8#排氣筒監測結果為:硫酸霧濃度為0.18mg/m3,速率為0.00439kg/h;氮氧化物未檢出;氯化氫濃度為0.30mg/m3,速率為0.00784kg/h;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
改擴建項目經車間密閉處理仍逸散至周圍大氣環境的無組織廢氣硫酸霧、氮氧化物廠界濃度監測結果:硫酸霧未檢出,氮氧化物為0.007mg/m3,氯化氫為0.092mg/m3,臭氣濃度未檢出;均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三)廠界噪聲
改擴建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有電鍍生產線、風機、冷卻塔和空壓機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為:晝間:63dB(A),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滿足環評批復要求,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四)根據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噪聲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廠界環境噪聲均能符合國家排放限值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通過自主環保驗收。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1日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峰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11棟一樓整層、二樓2單元和三樓整層(東經113°33'10.24″,北緯23°03'45.87″)進行改擴建。改擴建后項目占地面積1680平方米,建筑面積5380.55平方米,年加工五金鍍件105329.19萬件,主要設備為1#全自動滾鍍鋅鎳生產線1條、2#全自動掛鍍鋅/鋅鎳生產線1條、3#自動滾/掛鍍化學鎳生產線1條、4#半自動掛鍍化學鎳生產線1條、5#半自動滾掛兩用鍍鋅/錫鋅生產線1條、6#全自動滾鍍鋅鎳生產線1條、7#半自動滾鍍鋅/鋅鎳線1條、整流器45個、純水機1臺、烘干機4臺、甩干機23臺、空氣壓縮機2臺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委托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5年12月29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5】2887號,于2016年9月30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后公司因生產需要進行改擴建,于2018年4月委托北京國邦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8年6月6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3277號。改擴建項目2018年6月開工建設,于2018年9月29日在變更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編號91441900052433983C)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09月30日至2019年09月29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2萬元,占總投資5.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5#半自動滾掛兩用鍍鋅/錫鋅生產線1條、6#全自動滾鍍鋅鎳生產線1條、7#半自動滾鍍鋅/鋅鎳線1條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噪聲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改擴建項目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改擴建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進行了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經處理達標后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排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鍍鋅/錫鋅、鍍鋅鎳、鍍鋅/鋅鎳工序產生的廢氣有硫酸霧、氮氧化物、氯化氫,有效收集后,經4#酸性廢氣處理設施(硫酸霧、氮氧化物、氯化氫)、6#酸性廢氣處理設施(氯化氫、硫酸霧)、7#酸性廢氣處理設施(氯化氫)、8#酸性廢氣處理設施(氯化氫、硫酸霧、氮氧化物)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后通過4#排氣筒、6#排氣筒、7#排氣筒、8#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改擴建項目經車間密閉處理仍逸散至周圍大氣環境的無組織廢氣硫酸霧、氮氧化物、氯化氫、臭氣濃度均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詳見環評報告書及驗收監測報告。現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三)噪聲
改擴建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經上述處理企業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及企業廠界噪聲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工作。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6月28日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及廠界環境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廢氣、噪聲監測報告》(HJ201907111);對照項目環評報告書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改擴建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達標排放進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改擴建項目鍍鋅/錫鋅、鍍鋅鎳、鍍鋅/鋅鎳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氮氧化物、氯化氫經有效收集后引至樓頂4#、6#、7#、8#堿性廢氣處理設施處理,收集效率為85%,硫酸霧處理效率為90%、氮氧化物處理效率為40%。4#排氣筒監測結果:硫酸霧濃度為0.15mg/m3,速率為0.00199kg/h;氮氧化物未檢出;氯化氫濃度為0.58mg/m3,速率為0.00757kg/h;6#排氣筒監測結果:硫酸霧濃度為0.25mg/m3,速率為0.0035kg/h;氯化氫濃度為0.4mg/m3,速率為0.0065kg/h;7#排氣筒監測結果:氯化氫濃度為0.24mg/m3,速率為0.00612kg/h;8#排氣筒監測結果為:硫酸霧濃度為0.18mg/m3,速率為0.00439kg/h;氮氧化物未檢出;氯化氫濃度為0.30mg/m3,速率為0.00784kg/h;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
改擴建項目經車間密閉處理仍逸散至周圍大氣環境的無組織廢氣硫酸霧、氮氧化物廠界濃度監測結果:硫酸霧未檢出,氮氧化物為0.007mg/m3,氯化氫為0.092mg/m3,臭氣濃度未檢出;均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三)廠界噪聲
改擴建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有電鍍生產線、風機、冷卻塔和空壓機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為:晝間:63dB(A),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滿足環評批復要求,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四)根據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噪聲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廠界環境噪聲均能符合國家排放限值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通過自主環保驗收。
東莞市易恒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