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
時間:2019-09-15 09:04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19年9月15日,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一期)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東莞市麻涌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A07棟3樓(東經113°33'05″,北緯23°03'45″)改擴建后項目占地面積 1291.87m2,建筑面積 1291.87平方米,改擴建項目報告書擬設置1條半自動電鍍生產線、拋光拉絲、電泳和噴油工序,實際設置1條半自動電鍍生產線、電泳和噴油工序,其余拋光拉絲尚未建設,暫不申請驗收。項目建成后年加工五金件(鋅合金)3000萬件,總電鍍年級49.4萬m2,電泳、噴油產品為24.7萬m2。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委托廣州市中綠環保有限公司編制《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5年12月11日獲得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的環評批復(批復文號:東環建【2015】2677號)。后該公司因生產需要進行改擴建,于2018年6月委托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8年7月5日獲得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的環評批復(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4279號)。項目排污許可證已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0810618910001P。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8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萬元,占總投資的1.62%。
(四)驗收范圍
環評批復允許設置1條半自動電鍍生產線、拋光拉絲、電泳和噴油工序,實際設置1條半自動電鍍生產線、電泳和噴油工序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噪聲治理等環保設施,拋光拉絲不在本次驗收內容中。
二、工程變動情況
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因廢氣治理需要,環評環評報告書設置依托現有有機廢氣處理設施,并對其進行改造,改造后風機風量為20000 m3/h,但根據實際現場廢氣治理情況,原有的有機廢氣塔不作修改,在電泳烘干工序上增加一套有機廢氣塔,用于收集處理電泳、噴油、隧道爐等工序廢氣。
改擴建項目環評批復允許設置1條半自動電鍍生產線、拋光拉絲、電泳和噴油工序,實際建設1條半自動電鍍生產線、拋光拉絲、電泳和噴油工序,拋光拉絲尚未建設。
項目環評報告書中員工生活污水需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經麻涌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最終排入獅子洋。但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根據上述情況,改擴建項目廢水將分別按廢水種類由不同的污水管網收集進入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根據基地污水處理管網的分類,改擴建后項目生產廢水分為前處理廢水、含氰廢水、含鎳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鉻廢水、化學鎳廢水和絡合廢水。經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60%回用于生產,40%排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執行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執行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改擴建項目不設食堂、宿舍,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電泳及烘干脫漆工序廢氣(有組織)排放口(排放口編號:FQ-00005)所測項目達到有組織排放參照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II時段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隧道爐產生的SO2、NOX、顆粒物廢氣(有組織)排放口(排放口編號:FQ-00005)所測項目達到有組織排放參照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詳見環評報告書及驗收監測報告。現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三)噪聲
改擴建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以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經上述處理企業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華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廢氣、噪音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工作。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廣東華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28月28日~8月29日對項目產生的廢氣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檢測報告》(HSJC20190910003)、《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HSJS(驗字)20190910003),對照項目環評報告書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改擴建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60%回用于生產工序,其余40%達標排放進入獅子洋。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員工生活污水由于東莞市麻涌鎮市政污水管網還未建設至基地周邊,所以本項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網接入前,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上述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廢氣
改擴建項目電泳、烘干、脫漆工序廢氣產生是總揮發性有機物,有效收集后引至樓頂5#廢氣處理設施處理,處理后通過氣筒27m高空排放,收集效率為90%,總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率為54.25%。5#排氣筒監測結果:總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為11.05mg/m3,速率為4.85×10-2kg/h;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II時段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隧道爐產生的SO2、NOX、顆粒物廢氣經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后,經配套的5#排氣筒27m高空排放處理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為90%,5#排氣筒監測結果:(1)SO2最大監測濃度為5mg/m3,速率為2.1×10-2kg/h;(2)NOX濃度為9.5mg/m3,速率為4.15×10-2kg/h;(3)顆粒物濃度為2.05mg/m3,速率為9×10-3kg/h,以上廢氣有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上述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三)廠界噪聲
改擴建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有水簾柜、靜電噴槍、噴淋塔風機、風機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為:晝間:63dB(A),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滿足環評批復要求,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廣東華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四)根據廣東華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噪聲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廠界環境噪聲均能符合國家排放限值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一期)通過自主環保驗收。
東莞市諧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