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東莞市旭昇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進入調試
時間:2019-11-12 09:18 來源:未知 作者:豪豐 點擊:次
關于東莞市旭昇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進入
調試期的函
調試期的函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東莞市旭昇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5號廠房第1層。(中心經緯度:23° 3'39.96"北,113°33'14.73"東 )主要經營范圍: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項目建筑面積1325㎡。
我公司于2019年委托了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旭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9年6月14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9〕9399號。
本項目共設置2 條全自動鍍鎳掛鍍線、1 條半自動掛鍍線、1 條掛具退鍍線等設備,預計加工生產背板 3380 萬個、扣座 3380 萬個,年總電鍍面積為 1299842 ㎡。其中生產廢水產生量15.798噸/日,各類生產廢水已按批復要求分類收集,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經處理后回用9.479噸/日(回用60%),排放6.319噸/日。生活污水須經廠區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基地污水管網,引至基地污水廠處理廠處理。
本項目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須經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氯化氫、硫酸霧、氰化氫和氮氧化物有組織排放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惡臭無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新擴改建廠界二級標準。
本項目已按批復要求選用低噪聲風機、泵類、電鍍生產線等設備,并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我司東莞市旭昇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9年7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現我司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完成建設,并于2019年10月29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MA52J3HR98001P。
我司計劃于2019年11月12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20年11月11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
特此函達
東莞市旭昇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
東莞市旭昇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5號廠房第1層。(中心經緯度:23° 3'39.96"北,113°33'14.73"東 )主要經營范圍: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項目建筑面積1325㎡。
我公司于2019年委托了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旭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9年6月14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9〕9399號。
本項目共設置2 條全自動鍍鎳掛鍍線、1 條半自動掛鍍線、1 條掛具退鍍線等設備,預計加工生產背板 3380 萬個、扣座 3380 萬個,年總電鍍面積為 1299842 ㎡。其中生產廢水產生量15.798噸/日,各類生產廢水已按批復要求分類收集,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經處理后回用9.479噸/日(回用60%),排放6.319噸/日。生活污水須經廠區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基地污水管網,引至基地污水廠處理廠處理。
本項目電鍍工序產生的廢氣須經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氯化氫、硫酸霧、氰化氫和氮氧化物有組織排放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惡臭無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新擴改建廠界二級標準。
本項目已按批復要求選用低噪聲風機、泵類、電鍍生產線等設備,并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我司東莞市旭昇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9年7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現我司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完成建設,并于2019年10月29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MA52J3HR98001P。
我司計劃于2019年11月12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20年11月11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
特此函達
東莞市旭昇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