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
時間:2019-10-30 16:21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19年10月30日,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常平環保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提出意見如下: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在廣東省東 莞市常平鎮司馬環保工業路5號廠房12棟101室(東經114°04′34.3″、北緯22°57′54.1″)進行建設。租用車間占地面積約1201.48m2,建筑面積1201.48m2,勞動定員10人,均不在項目內食宿,年工作時間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時。主要經營范圍:服裝制造。項目從事包芯紗、人造毛的洗水加工,洗水加工包芯紗200t/a、人造毛100t/a。本項目主要設備為1500磅洗水噴缸5臺、1200磅洗水噴缸1臺、1000磅洗水噴缸1臺、400磅洗水噴缸1臺、脫水機6臺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9年5月委托了廣東能量生態環境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6月3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9〕9131號。
項目于2019年7月開工建設,于2019年9月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2月9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萬元,占總投資6%。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的所有生產設備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水和噪聲治理等環保設施,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不產生廢氣。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本次建設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9131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其中CODcr、氨氮處理達《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其余污染物處理達《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38.26%(即19.14t/d,5742t/a)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入寒溪河,61.74%(即30.89t/d,9267t/a)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 -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
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二)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自工藝設備洗水噴缸、脫水機等,根據同類項目類比分析,工藝設備運行產生噪聲值約為70~85dB(A)。
為確保廠邊界噪聲能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建議建設單位應采取如下措施,包括:
(1)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空壓機等高噪音設備進行重點治理;
(2)選用隔聲性能好的隔聲門窗,生產設備合理布局,盡量利用廠房墻體、門窗隔聲,減小設備暴露空間,以有效減小對外環境的影響;
(3)風機進出風口安裝消聲彎頭,必要時安裝二級吸聲器或多級阻尼消聲器;
(4)對生產設備,做好基礎減振,采用軟性接頭或抗振材料進行隔振處理,并注意設備的維護與清理,避免設備運行不正常產生的高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5)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并加強生產管理,避免同時使用高噪聲設備,禁止在夜間使用高噪聲設備。
經采取消聲、隔聲、減震等措施處理后,再經過一段距離的衰減作用,廠界噪聲控制在晝間65dB(A)、夜間55dB(A)以內,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委托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進行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工作?,F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10月26日對項目產生的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噪聲檢測報告》(SFT1910041HJ);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項目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廢水處理站,其中CODcr、氨氮處理達《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其余污染物處理達《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新建企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38.26%(即19.14t/d,5742t/a)經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入寒溪河,61.74%(即30.89t/d,9267t/a)經深度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 -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回用到生產工序。
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管道接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后排放,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二)廢氣
本項目使用的蒸汽由環保專業基地集中供給,項目本身不設鍋爐、發電機及廚房,不產生鍋爐、發電機廢氣及廚房油煙。
本項目洗水加工包芯紗、人造毛等紡織物,紡織物在烘干過程中會有帶出少量絮狀顆粒物。本項目包芯紗、人造毛等紡織物的烘干在專用的烘紗房內進行,烘干加熱所需的蒸汽由基地提供,烘紗房為密閉空間,沒有排氣管道,烘干過程中帶出的絮狀顆粒物在烘紗房內的過濾網過濾收集,定期清理,不對外排放。清理收集到的絮狀顆粒物作為固體廢物處理,因此,本項目不排放廢氣。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自工藝設備洗水噴缸、脫水機等,根據同類項目類比分析,工藝設備運行產生噪聲值約為70~85dB(A)。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常平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三)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噪聲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五、驗收結論
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通過廢水、廢氣、噪聲自主環保驗收。
東莞市伍潔洗水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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