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
時間:2020-03-26 15:42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20年03月25日,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專家、麻涌豪豐環保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提出意見如下: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5 號廠房第二層,建筑面積1325m2,車間建筑面積750m2,產品主要是銅帶、鋁帶、鎳帶,環評批復了9條鎳鈍化生產線、3條鋁鈍化生產線、1條銅鍍鎳生產線,鍍種為鎳 ,表面處理面積57萬m2/a。實際建設6條鎳鈍化生產線、3條鋁鈍化生產線、1條銅鍍鎳生產線,尚有3條鎳鈍化生產線暫未完成建設,因此本項目分期驗收,此次為一期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取得了《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150號)。于2019年3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19年4月02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1T3B54D001P。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約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9萬元,占總投資3.9%。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包括6條鎳鈍化生產線、3條鋁鈍化生產線、1條銅鍍鎳生產線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固體廢物由生態環境局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期驗收內容與環評及批復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分3類(前處理廢水、含鉻廢水、含鎳廢水)收集后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自來水制純水系統產生的濃水作為清凈下水排入雨水管網。
(二)廢氣
除油、活化、鈍化、固化產生硫酸霧、鉻酸霧、氮氧化物的有效收集后,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2#、3#排氣筒27m高空排放經過處理。
(三)噪聲
建設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是風機噴淋塔、電鍍生產線電機、空壓機等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對抽風機、空壓機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設置隔音罩,同時設置減振基礎;
(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采用適當的隔聲設備如隔墻、隔聲間、隔聲罩等,能降低噪聲級20-50分貝。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經基地集中處理后,出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可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總磷、氨氮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GB21900-2008)表3標準及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二)廢氣
由《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CETT200311003-YS)可知,硫酸霧、鉻酸霧、氮氧化物廢氣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
無組織廢氣硫酸霧、鉻酸霧、氮氧化物等廠界濃度監測結果均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CETT200311003-YS)可知,廠界噪聲晝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要求。
四、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清環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CETT200311003-YS),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五、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150號)的要求,東莞市萬晟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其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本次驗收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建設內容變更調整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驗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