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一期)驗收意見
時間:2020-11-16 10:35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一期)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一期)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20年11月16日,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棟豪豐辦公樓5樓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麻涌豪豐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建設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 《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擬選址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光亮廠房B16棟第一層進行項目建設(廠址中心坐標:東經113°33’16.31”,北緯23°3’45.02”),主要從事五金制品的電鍍加工生產。
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委托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于2019年6月取得了《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東環建〔2019〕9032號),環評批復了自動拋光機2臺,噴砂機5臺,過濾機4臺,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條,自動化學沉鎳生產線2條,自動鍍硬鉻線1條、電解退鍍線1條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主要鍍種為:化學鎳、鉻,年生產機械臺面9萬件、機械配件45萬件、軸/導桿14萬件(總表面處理面積工38萬平方米,其中陽極氧化面積約22.5萬平方米)。
實際建設了自動拋光機2臺,2臺手動拋光機、噴砂機4臺,過濾機4臺,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條,自動化學沉鎳生產線2條,自動鍍硬鉻線1條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于2019年8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19年07月29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240P179001P。調試時間為2019年08月01日至2020年07月31日。尚有噴砂機1臺和1條電解退鍍線等設備暫未建設,因此,項目分期驗收,此次為一期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取得了《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東環建〔2019〕9032號),于2019年8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19年07月29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240P179001P。
(三)投資情況
建設項目(一期)總投資約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44萬元,占總投資5..05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建設項目(一期)包括自動拋光機2臺,2臺手動拋光機、噴砂機4臺,過濾機4臺,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條,自動化學沉鎳生產線2條,自動鍍硬鉻線1條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1、本期驗收內容增加2臺手動拋光機,依據《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版)》中第十二條金屬制品業豁免項目進行豁免手續辦理。
2、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將環評批復的1#排氣筒對應的1套處理設施(通過水噴淋處理顆粒物)調整為兩套處理設施,并通過2個排氣筒排放:3#排氣筒通過水噴淋處理顆粒物;5#排氣筒通過水噴淋處理顆粒物;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將環評批復的2#排氣筒對應的1套處理設施(通過堿液噴淋處理氮氧化物、硫酸霧、氯化氫)調整為兩套處理設施,并通過2個排氣筒排放:1#排氣筒通過堿
液噴淋處理硫酸霧、氮氧化物;2#排氣筒通過堿液噴淋處理硫酸霧、氮氧化物、氯化氫。由監測報告核算硫酸霧、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量均未超出環評要求。
根據《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更清單》,上述設備增加和廢氣處理設施調整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生產廢水分6類(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鎳廢水、含鉻廢水、鋁氧化廢水、絡合廢水)收集后分別由專管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建設項目(一期)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2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條自動化學沉鎳生產線產生的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建設項目(一期)1條自動鍍硬鉻生產線生的鉻酸霧,經配套的網格式鉻酸霧回收裝置+堿液噴淋吸收塔處理后通過4#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建設項目(一期)噴砂機、拋光機產生的顆粒物經配套的水噴淋塔處理后通過3#、5#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線、噴砂機、自動拋光機、拉絲機、風機等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對抽風機、空壓機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設置隔音、減振基礎;
(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采用隔聲設備:隔墻、隔聲間。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本次建設項目(一期)危險廢物為:廢液、廢渣、廢濾芯、廢化學品包裝桶,暫存于指定危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危廢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為:金屬碎屑、邊角料、不合格產品、廢普通包裝材料,暫存于指定一般工業固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一般工業固廢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我司已與東莞市中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危險廢物處理合同,合同編號:ZP-20200916024;
我司已與東莞市冠基環??萍加邢薰竞炇鹨话愎I固廢清運協議,合同編號:GJ-HF2020-0101。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已完成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備案號:441900-2020-221-L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為《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總氮可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二)廢氣
由 《東莞市杰佳五金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DGXX(驗)2010179、HZT201101001-Q)可知,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鉻酸霧廢氣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值;顆粒物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 )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無組織廢氣,硫酸霧、氯化氫、氮氧化物、鉻酸霧、顆粒物,所測項目均達到無組織排放的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車間無組織廢氣(臭氣濃度)所測項目均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 )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市杰佳五金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DGXX(驗)2010179)可知,廠界噪聲晝間、夜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建設項目(一期)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建設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東莞市祥鑫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廣東華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DGXX(驗)2010179、HZT201101001-Q),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經對建設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 《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擬選址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光亮廠房B16棟第一層進行項目建設(廠址中心坐標:東經113°33’16.31”,北緯23°3’45.02”),主要從事五金制品的電鍍加工生產。
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委托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于2019年6月取得了《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東環建〔2019〕9032號),環評批復了自動拋光機2臺,噴砂機5臺,過濾機4臺,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條,自動化學沉鎳生產線2條,自動鍍硬鉻線1條、電解退鍍線1條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主要鍍種為:化學鎳、鉻,年生產機械臺面9萬件、機械配件45萬件、軸/導桿14萬件(總表面處理面積工38萬平方米,其中陽極氧化面積約22.5萬平方米)。
實際建設了自動拋光機2臺,2臺手動拋光機、噴砂機4臺,過濾機4臺,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條,自動化學沉鎳生產線2條,自動鍍硬鉻線1條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于2019年8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19年07月29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240P179001P。調試時間為2019年08月01日至2020年07月31日。尚有噴砂機1臺和1條電解退鍍線等設備暫未建設,因此,項目分期驗收,此次為一期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取得了《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東環建〔2019〕9032號),于2019年8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19年07月29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240P179001P。
(三)投資情況
建設項目(一期)總投資約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44萬元,占總投資5..05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建設項目(一期)包括自動拋光機2臺,2臺手動拋光機、噴砂機4臺,過濾機4臺,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條,自動化學沉鎳生產線2條,自動鍍硬鉻線1條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1、本期驗收內容增加2臺手動拋光機,依據《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版)》中第十二條金屬制品業豁免項目進行豁免手續辦理。
2、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將環評批復的1#排氣筒對應的1套處理設施(通過水噴淋處理顆粒物)調整為兩套處理設施,并通過2個排氣筒排放:3#排氣筒通過水噴淋處理顆粒物;5#排氣筒通過水噴淋處理顆粒物;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將環評批復的2#排氣筒對應的1套處理設施(通過堿液噴淋處理氮氧化物、硫酸霧、氯化氫)調整為兩套處理設施,并通過2個排氣筒排放:1#排氣筒通過堿
液噴淋處理硫酸霧、氮氧化物;2#排氣筒通過堿液噴淋處理硫酸霧、氮氧化物、氯化氫。由監測報告核算硫酸霧、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量均未超出環評要求。
根據《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更清單》,上述設備增加和廢氣處理設施調整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生產廢水分6類(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含鎳廢水、含鉻廢水、鋁氧化廢水、絡合廢水)收集后分別由專管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建設項目(一期)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建設項目(一期)2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生產線,2條自動化學沉鎳生產線產生的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2#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建設項目(一期)1條自動鍍硬鉻生產線生的鉻酸霧,經配套的網格式鉻酸霧回收裝置+堿液噴淋吸收塔處理后通過4#排氣筒30m高空排放。建設項目(一期)噴砂機、拋光機產生的顆粒物經配套的水噴淋塔處理后通過3#、5#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一期)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線、噴砂機、自動拋光機、拉絲機、風機等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對抽風機、空壓機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設置隔音、減振基礎;
(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采用隔聲設備:隔墻、隔聲間。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本次建設項目(一期)危險廢物為:廢液、廢渣、廢濾芯、廢化學品包裝桶,暫存于指定危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危廢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為:金屬碎屑、邊角料、不合格產品、廢普通包裝材料,暫存于指定一般工業固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一般工業固廢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我司已與東莞市中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危險廢物處理合同,合同編號:ZP-20200916024;
我司已與東莞市冠基環??萍加邢薰竞炇鹨话愎I固廢清運協議,合同編號:GJ-HF2020-0101。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已完成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備案號:441900-2020-221-L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為《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總氮可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
(二)廢氣
由 《東莞市杰佳五金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DGXX(驗)2010179、HZT201101001-Q)可知,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鉻酸霧廢氣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廣東省《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值;顆粒物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 )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無組織廢氣,硫酸霧、氯化氫、氮氧化物、鉻酸霧、顆粒物,所測項目均達到無組織排放的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車間無組織廢氣(臭氣濃度)所測項目均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 )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市杰佳五金有限公司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DGXX(驗)2010179)可知,廠界噪聲晝間、夜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建設項目(一期)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建設項目(一期)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東莞市祥鑫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廣東華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DGXX(驗)2010179、HZT201101001-Q),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建設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市億通電鍍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8828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