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驗收意見
時間:2020-11-16 14:27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2020年11月16日,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棟豪豐辦公樓5樓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麻涌豪豐基地代表(名單附后)組成。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意見
經對建設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 《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擬選址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東莞市光亮有色金屬有限公司B17棟廠房一樓進行項目建設(廠址中心坐標:東經113°33′16.74″,北緯23°03′45.56″),主要從事電子產品表面處理加工,項目加工電子產品合計2350萬件。
環評批復了1條半自動滾鍍生產線、1條半自動掛鍍生產線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主要鍍種為:化學鎳、鎳、錫、銀、銅,年加工電子產品合計2350萬件,電鍍面積為17.316萬平方米/年(均為多層電鍍,其中外層電鍍面積為4.416萬平方米/年)。
實際建設了1條半自動滾鍍生產線、1條半自動掛鍍生產線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本項目已全部建設完成,因此,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為全部驗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取得了《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審批(東環建〔2019〕10306號),于2019年10月完成竣工,建設期間無投訴。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已于2019年09月10日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編號為:91441900MA52YAJF4K001P。
(三)投資情況
建設項目總投資約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占總投資6.2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建設項目包括1條半自動滾鍍生產線、1條半自動掛鍍生產線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1、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將環評批復的1#排氣筒對應的1套處理設施(通過二級堿液噴淋處理氮氧化物、硫酸霧)調整為兩套一級噴淋的堿液噴淋處理設施,并通過2個排氣筒排放:1#排氣筒通過堿液噴淋處理硫酸霧、氮氧化物;3#排氣筒通過堿液噴淋處理硫酸霧、氮氧化物。由監測報告核算硫酸霧、氮氧化物、氰化氫排放量均未超出環評要求。
根據《電鍍建設項目重大變更清單》,上述設備增加和廢氣處理設施調整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生產廢水分6類(前處理廢水、含鎳廢水、重金屬廢水、焦銅廢水、含氰廢水、絡合廢水)收集后分別由專管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本項目鍍銀過程中會產生含銀廢水,已設置在線回收裝置進行在線回收,含銀廢水經本廠預處理達標后至車間排放口匯入含氰廢水管網進入基地的電鍍污水處理廠處理。
建設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基地排放標準后排入獅子洋。
(二)廢氣
建設項目1條半自動滾鍍生產線、1條半自動掛鍍生產線的氰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經配套的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2#、3#排氣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聲
建設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是生產線、整流機、冷凍機、空壓機、過濾機、純水機、脫水機、噴淋塔、風機等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對抽風機、空壓機等噪聲級別較高的設備,設置隔音、減振基礎;
(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采用隔聲設備:隔墻、隔聲間。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本次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為:廢槽液、廢槽渣、廢濾芯、廢化學品包裝桶,暫存于指定危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危廢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為:金屬碎屑和不合格產品,暫存于指定一般工業固廢存放點并定期交由一般工業固廢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我司已與東莞市中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危險廢物處理合同,合同編號:ZP-20200916034;
我司已與東莞市冠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署一般工業固廢清運協議,合同編號:GJ-HF2020-0101。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化學品存放區做好防滲措施,避免出現化學品泄漏下滲,正在編制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備案。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收集后經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納入基地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電鍍污水處理廠出水總鎳、總銅、總鉻、六價鉻、氰化物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氨氮排放限值為《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限值的200%;集中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總氮可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3標準較嚴者,其余指標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標準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標準較嚴者。本項目鍍銀過程中會產生含銀廢水,已設置在線回收裝置進行在線回收,含銀廢水經本廠預處理達標后至車間排放口匯入含氰廢水管網進入基地的電鍍污水處理廠處理,在匯入含氰廢水管網進入基地的電鍍污水處理廠處理前,總銀經本廠預處理后,總銀濃度達到廣東省《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排放限值。
由《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FT2010066HJ)可知,含銀廢水預處理后排放濃度達到廣東省《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排放限值。
(二)廢氣
由《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FT2010066HJ)可知,氮氧化物、硫酸霧、氰化氫廢氣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 )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無組織廢氣,硫酸霧、氰化氫、氮氧化物,所測項目均達到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車間無組織廢氣(臭氣濃度)所測項目均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新擴改建廠界二級標準。
(三)廠界噪聲
由《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FT2010066HJ)可知,廠界噪聲晝間、夜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建設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建設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均排入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廢水、廢氣、噪聲驗收檢測報告(SFT2010066HJ),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建設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已落實《東莞市海潤易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批復(東環建〔2019〕10306號)的要求,本項目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處理措施,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相關標準,其對環境影響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總體一致。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