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一期)環保驗收
時間:2018-10-19 13:47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小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建設項目一期建設期間的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選址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C05棟第2、3、4層(中心經緯度:23° 3'38.55"北,113°33'22.87"東 )。建筑面積總計約為3862.74m2。主要從事于合金件的陽極氧化、電泳、噴油加工。
2016年12月2日項目經東莞市環境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東環建[2016] 16907號),設置有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噴油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80臺高光機、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等設備(詳見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因發展需要,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向東莞市環境保護局提出取消部分生產工序及其設備的申請,包括取消建設C05廠房的第一層(該棟廠房共四層),取消建筑面積為1287.58m2,取消一層所有生產設備及工序(設備80臺高光機),減少廢水產生量為0.4噸/日。取消后,項目占地面積為1287.58m2,建筑面積為3862.74m2,共設置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取消后廢水產生量為65.9噸/日。(詳見《關于取消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部分建設內容的申請》)。2017年11月6日,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取消部分生產工序及其設備的申請(東環審[2017]596號)。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獲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1900351947247A001P)。
本次一期驗收范圍為建設項目的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及相關聯的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1樓打磨車間現已退廠。由于生產原因,噴油工序未投入使用,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暫未建設,不在此次驗收范圍內。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建設項目基本落實了《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東環建[2016] 16907號)的要求:
(一)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進行了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回用水管已接入車間并安裝有計量裝置。
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可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二)項目共設4套堿液噴淋設施,1套水噴淋+脫水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設施,酸霧抽送至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由排氣筒于30米高空排放,有機廢氣通過側邊和頂上的集氣罩抽送至水噴淋+脫水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設施處理后由排氣筒于30米高空排放。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詳見工程設計方案及驗收監測報告。現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三)建設項目的噪聲源主要為噴淋塔(風機)、冷卻塔、空壓機、生產線,通過設備選型、加裝防振墊及消聲器、密閉生產等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四)建設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廢酸、廢堿、含鎳廢液、有機廢液、油墨廢液、含油墨空桶、廢活性炭等,均交給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主要是粉塵和廢包裝材料,粉塵經收集后作為固廢處理,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廠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四、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181706)監測結果表明:建設項目產生的酸霧采用堿液噴淋系統處理后,酸霧廢氣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值及《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較嚴值,有機廢氣經水噴淋+脫水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14554-1993)第 II時段排放限值。廠界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改擴建二級標準。
五、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建設項目一期基本落實了各項環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境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驗收組同意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合格。
六、建議和要求
(一)建設單位應在本項目運行過程中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各類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對各項環境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污染物能長期穩定達標排放,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二)積極配合各級環保部門做好該項目日常環境保護監管工作,對該項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應按新要求執行。
(三)落實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演練。
(四)按國家、省、市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七、驗收人員信息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建設項目一期建設期間的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選址于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C05棟第2、3、4層(中心經緯度:23° 3'38.55"北,113°33'22.87"東 )。建筑面積總計約為3862.74m2。主要從事于合金件的陽極氧化、電泳、噴油加工。
2016年12月2日項目經東莞市環境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東環建[2016] 16907號),設置有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噴油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80臺高光機、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等設備(詳見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因發展需要,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向東莞市環境保護局提出取消部分生產工序及其設備的申請,包括取消建設C05廠房的第一層(該棟廠房共四層),取消建筑面積為1287.58m2,取消一層所有生產設備及工序(設備80臺高光機),減少廢水產生量為0.4噸/日。取消后,項目占地面積為1287.58m2,建筑面積為3862.74m2,共設置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1臺噴漆水簾柜(1把噴槍),取消后廢水產生量為65.9噸/日。(詳見《關于取消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部分建設內容的申請》)。2017年11月6日,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取消部分生產工序及其設備的申請(東環審[2017]596號)。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獲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1900351947247A001P)。
本次一期驗收范圍為建設項目的3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3條半自動電泳線、1條手動退鍍(漆)線及相關聯的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1樓打磨車間現已退廠。由于生產原因,噴油工序未投入使用,1條半自動微弧氧化線暫未建設,不在此次驗收范圍內。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建設項目基本落實了《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東環建[2016] 16907號)的要求:
(一)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對生產廢水進行了分類收集,分別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回用水管已接入車間并安裝有計量裝置。
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可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二)項目共設4套堿液噴淋設施,1套水噴淋+脫水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設施,酸霧抽送至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由排氣筒于30米高空排放,有機廢氣通過側邊和頂上的集氣罩抽送至水噴淋+脫水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設施處理后由排氣筒于30米高空排放。
生產廢氣處理工藝詳見工程設計方案及驗收監測報告。現場污染防治設施及生產設備運轉正常。
(三)建設項目的噪聲源主要為噴淋塔(風機)、冷卻塔、空壓機、生產線,通過設備選型、加裝防振墊及消聲器、密閉生產等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四)建設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廢酸、廢堿、含鎳廢液、有機廢液、油墨廢液、含油墨空桶、廢活性炭等,均交給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主要是粉塵和廢包裝材料,粉塵經收集后作為固廢處理,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廠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四、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181706)監測結果表明:建設項目產生的酸霧采用堿液噴淋系統處理后,酸霧廢氣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值及《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較嚴值,有機廢氣經水噴淋+脫水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14554-1993)第 II時段排放限值。廠界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改擴建二級標準。
五、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建設項目一期基本落實了各項環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境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驗收組同意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合格。
六、建議和要求
(一)建設單位應在本項目運行過程中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各類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對各項環境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污染物能長期穩定達標排放,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二)積極配合各級環保部門做好該項目日常環境保護監管工作,對該項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應按新要求執行。
(三)落實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演練。
(四)按國家、省、市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七、驗收人員信息
| 工作組 | 工作單位 | 職務 | 簽名 |
| 建設單位 |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負責人 | |
| 設計單位 | 陳工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師 | |
| 施工單位 | 陳工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師 | |
| 監測單位 | 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技術員 | |
| 編制單位 | 東莞市豪豐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技術員 |
東莞市卓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