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遷改建進入調試期
時間:2018-03-31 09:56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環境保護局:
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由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海亮廠房D01棟、D02棟廠房遷至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海亮廠房D02棟廠房進行改建(中心點經緯度坐標為:東經113°33'19.40",北緯23°03'52.12")。經營范圍為:金屬表面處理加工、電鍍。項目投資26680萬元人民幣,占地面積1653.45m2,建筑面積6613.8m2。
我公司于2017年委托了寧夏智誠安環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7年1月18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7]1385號;同年再次委托寧夏智誠安環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7年5月15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7]5576號;2018年委托湖南綠鴻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7月24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8〕4912號。
本項目設置1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1條全自動陽極氧化線、1條全自動E處理線、2條全自動清洗線、60臺CNC機、19臺精雕機,預計年產手機電池蓋2250萬件。
其中生產廢水產生量166噸/日,各類生產廢水已按批復要求分類收集,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經處理后回用99.6噸/日(回用60%),排放66.4噸/日。生活污水須經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本項目設置通排風系統,項目陽極氧化、E處理、清洗線車間產生的堿霧、酸霧,機加工產生的粉塵,蒸汽發生器產生的燃燒廢氣已按批復要求設置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為FQ-00001、FQ-00002、FQ-00003、FQ-00004、FQ-00005、FQ-00006、FQ-00007。經配套設施治理后陽極氧化工序產生的廢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顆粒物排放口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蒸汽發生器天然氣燃燒廢氣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排放限值中燃氣鍋爐標準。廠界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標準。
本項目已按批復要求選用低噪聲風機、泵類、陽極氧化生產線等設備,并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廢切削液、廢切削液罐、廢化學包裝材料等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
我司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7年2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關于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關于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現我司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完成建設,并于2017年12月22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314863837M001P。
我司計劃于2018年4月1日開始調試,因項目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19年3月31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
特此函達
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1日
(聯系人:陳林加, 聯系電話:18814383011)
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由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海亮廠房D01棟、D02棟廠房遷至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海亮廠房D02棟廠房進行改建(中心點經緯度坐標為:東經113°33'19.40",北緯23°03'52.12")。經營范圍為:金屬表面處理加工、電鍍。項目投資26680萬元人民幣,占地面積1653.45m2,建筑面積6613.8m2。
我公司于2017年委托了寧夏智誠安環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7年1月18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7]1385號;同年再次委托寧夏智誠安環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7年5月15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7]5576號;2018年委托湖南綠鴻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7月24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8〕4912號。
本項目設置1條半自動陽極氧化線、1條全自動陽極氧化線、1條全自動E處理線、2條全自動清洗線、60臺CNC機、19臺精雕機,預計年產手機電池蓋2250萬件。
其中生產廢水產生量166噸/日,各類生產廢水已按批復要求分類收集,由專管收集引入基地電鍍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經處理后回用99.6噸/日(回用60%),排放66.4噸/日。生活污水須經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本項目設置通排風系統,項目陽極氧化、E處理、清洗線車間產生的堿霧、酸霧,機加工產生的粉塵,蒸汽發生器產生的燃燒廢氣已按批復要求設置配套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為FQ-00001、FQ-00002、FQ-00003、FQ-00004、FQ-00005、FQ-00006、FQ-00007。經配套設施治理后陽極氧化工序產生的廢氣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較嚴者,顆粒物排放口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蒸汽發生器天然氣燃燒廢氣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排放限值中燃氣鍋爐標準。廠界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標準。
本項目已按批復要求選用低噪聲風機、泵類、陽極氧化生產線等設備,并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廢切削液、廢切削液罐、廢化學包裝材料等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交給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生活垃圾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
我司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7年2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關于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關于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遷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現我司已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完成建設,并于2017年12月22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314863837M001P。
我司計劃于2018年4月1日開始調試,因項目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19年3月31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
特此函達
東莞市亮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1日
(聯系人:陳林加, 聯系電話:18814383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