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一期環保驗
時間:2018-11-30 17:43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2018年11月30日,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東莞市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書》,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位于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9棟廠房第2層1單元(中心坐標為東經113°33'9.13'',北緯23°03'44.47'')。項目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租用廠房面積871.14m²。項目主要經營范圍:通訊插座配件等產品的電鍍加工,主要內層鍍種有鎳、銅,主要外層鍍種有金、銀,預計年外層電鍍面積約為25.3萬㎡。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原名為“東莞市世輝服飾有限公司”。東莞市世輝服飾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委托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世輝服飾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同年5月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批復文號:東環建[2017]5789號。2017年6月16日,東莞市世輝服飾有限公司經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變更公司名稱為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粵莞核變通內字【2017】第1700495964號)。
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開工建設,并于2017年12月完成設備安裝,在取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1900557343326A001P)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占總投資6.67%。
(四)驗收范圍
本次一期驗收范圍為建設項目的5條全自動水平連續鍍金生產線及相關聯的環保設施。項目1條全自動水平連續鍍銀生產線未建設投產,不在此次驗收范圍內。
二、工程變動情況
建設項目一期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7]5789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廢水生產廢水將分別按廢水種類由不同的廢水管網收集進入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根據基地污水處理管網的分類,本項目生產廢水分為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化學鎳廢水和絡合廢水。分4類廢水儲存于樓底4個廢水暫存罐后,再由相應管道進入基地內電鍍污水廠處理和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40%排入獅子洋,60%回用于項目生產。
項目員工生活污水經基地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網。
(二)廢氣
項目在生產過程中主要產生的廢氣有硫酸霧、氰化氫、有機廢氣。項目共設置3套廢氣處理系統,酸霧廢氣采用“堿噴淋”處理方式,有機廢氣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方式。經處理后,有組織排放的硫酸霧、氰化氫實際排放濃度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機廢氣排放濃度、排放速率滿足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II時段標準的要求。無組織排放的硫酸霧、氰化氫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無組織排放的有機廢氣滿足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噪聲
通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除油廢液,廢酸,含鎳槽渣,廢濾芯,氰銅廢液和廢活性炭等,均收集后交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一般工業固廢主要是廢包裝材料,由廢品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集中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環保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8年5月3日~5月4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監測報告》(ST20180722),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園區統一設置污水分類收集管道及污水處理設施,本項目不單獨設污水處理設施。項目生產廢水經基地污水處理站處理后60%回用,其余排入獅子洋,基地電鍍污水處理站和集中污水處理站尚有余量接納本項目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網。項目廢水均不直接排入受納水體獅子洋,且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對較少,對獅子洋的水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二)廢氣
項目現共設置3套廢氣處理系統,3個排氣筒位于廠房樓頂,均高30m,且高于附近200m內建筑物5m以上。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180722)監測結果表明:建設項目電鍍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氰化氫(有組織)采用相應廢氣處理系統處理后,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5 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項目電鍍工序廢氣(無組織)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建設項目產生的有機廢氣(有組織)均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有機廢氣(無組織)均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電鍍生產線、風機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5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除油廢液,廢酸,含鎳槽渣,廢濾芯,氰銅廢液和廢活性炭,均交給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包裝材料由廢品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通過環保驗收。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書》,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位于麻涌鎮麻三村豪豐電鍍、印染專業基地B09棟廠房第2層1單元(中心坐標為東經113°33'9.13'',北緯23°03'44.47'')。項目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租用廠房面積871.14m²。項目主要經營范圍:通訊插座配件等產品的電鍍加工,主要內層鍍種有鎳、銅,主要外層鍍種有金、銀,預計年外層電鍍面積約為25.3萬㎡。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原名為“東莞市世輝服飾有限公司”。東莞市世輝服飾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委托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世輝服飾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同年5月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批復文號:東環建[2017]5789號。2017年6月16日,東莞市世輝服飾有限公司經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變更公司名稱為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粵莞核變通內字【2017】第1700495964號)。
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開工建設,并于2017年12月完成設備安裝,在取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1900557343326A001P)后投入調試,調試期由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占總投資6.67%。
(四)驗收范圍
本次一期驗收范圍為建設項目的5條全自動水平連續鍍金生產線及相關聯的環保設施。項目1條全自動水平連續鍍銀生產線未建設投產,不在此次驗收范圍內。
二、工程變動情況
建設項目一期工程按照環評內容建設,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總體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7]5789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水污染源主要為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廢水生產廢水將分別按廢水種類由不同的廢水管網收集進入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根據基地污水處理管網的分類,本項目生產廢水分為前處理廢水、重金屬廢水、化學鎳廢水和絡合廢水。分4類廢水儲存于樓底4個廢水暫存罐后,再由相應管道進入基地內電鍍污水廠處理和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40%排入獅子洋,60%回用于項目生產。
項目員工生活污水經基地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網。
(二)廢氣
項目在生產過程中主要產生的廢氣有硫酸霧、氰化氫、有機廢氣。項目共設置3套廢氣處理系統,酸霧廢氣采用“堿噴淋”處理方式,有機廢氣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方式。經處理后,有組織排放的硫酸霧、氰化氫實際排放濃度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機廢氣排放濃度、排放速率滿足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II時段標準的要求。無組織排放的硫酸霧、氰化氫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無組織排放的有機廢氣滿足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噪聲
通過對噪聲源采取了適當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除油廢液,廢酸,含鎳槽渣,廢濾芯,氰銅廢液和廢活性炭等,均收集后交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一般工業固廢主要是廢包裝材料,由廢品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集中送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委托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環保竣工驗收監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8年5月3日~5月4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監測報告》(ST20180722),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園區統一設置污水分類收集管道及污水處理設施,本項目不單獨設污水處理設施。項目生產廢水經基地污水處理站處理后60%回用,其余排入獅子洋,基地電鍍污水處理站和集中污水處理站尚有余量接納本項目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網。項目廢水均不直接排入受納水體獅子洋,且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對較少,對獅子洋的水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二)廢氣
項目現共設置3套廢氣處理系統,3個排氣筒位于廠房樓頂,均高30m,且高于附近200m內建筑物5m以上。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T20180722)監測結果表明:建設項目電鍍工序產生的硫酸霧、氰化氫(有組織)采用相應廢氣處理系統處理后,均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5 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項目電鍍工序廢氣(無組織)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建設項目產生的有機廢氣(有組織)均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有機廢氣(無組織)均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電鍍生產線、風機等設備,其噪聲源強為65~95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具體措施如下:
(1)在設備選型、管線設計和隔聲設計上,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進行,盡可能選用噪聲低的設備。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對強噪聲源的設備采用密閉式廠房,降低聲源,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除油廢液,廢酸,含鎳槽渣,廢濾芯,氰銅廢液和廢活性炭,均交給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包裝材料由廢品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
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根據廣東衡標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金思拓電子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一期通過環保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