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
時間:2019-07-28 14:41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40t/h)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2019年7月28日,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根據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并在常平環保專業基地辦公室組織召開了《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測單位、編制單位(名單附后)組成。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項目位于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內的西北部(東經114°04'08.32",北緯22°58'02.77"),項目占地面積 13411.2m2,勞動定員20人,均不在項目內食宿,年工作時間330天,每天兩班,每班8小時。因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集中供熱尚未建成,基地現有臨時供熱鍋爐提供的熱蒸汽無法滿足基地內企業生產需求,建設單位追加投資550萬元人民幣新增一臺40t/h的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根據東環建[2012]11829號、東環建[2014]2316號、東環建[2018]2833號和東環建[2018]10228號,基地可設1臺20t/h和1臺10t/h的臨時供熱燃煤鍋爐、2臺15t/h的臨時供熱燃天然氣鍋爐以及1臺40t/h的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臨時供熱鍋爐總噸位為100t/h,未超過2010年基地環評批復允許設置的鍋爐總噸位要求)。項目實際建設鍋爐4臺:1臺10t/h和1臺20t/h臨時供熱燃煤鍋爐、1臺15t/h和1臺40t/h臨時供熱燃天然氣鍋爐。目前,1臺10t/h燃煤鍋爐已關停,1臺20t/h燃煤鍋爐于2016年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的驗收(驗收文號為東環建[2016]0478號),1臺15t/h燃天然氣鍋爐已于2019年4月完成自主驗收。本次驗收的內容為1臺40t/h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8年8月委托了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10月29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10228號。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于2019年7月完成設備安裝,調試期由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5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萬元,占總投資1.09%。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臨時供熱鍋爐建設項目的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一臺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氣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建設單位實際投入安裝一臺20t/h臨時燃煤鍋爐并于2016年3月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的驗收、一臺10t/h臨時燃煤鍋爐根據東環函[2018]3257號文件《關于淘汰常平環?;厝济哄仩t的復函》的要求已于2018年12月27日辦理注銷并關停、一臺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于2019年4月完成自主驗收、一臺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于2019年7月完成設備安裝,剩余一臺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暫未投產。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已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8]10228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天然氣鍋爐不涉及產生生產性廢水,因此無生產性廢水的產生及排放。
本項目原有員工30人,本次擴建項目未增加員工人數,原有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管道。
(二)廢氣
本項目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燃氣鍋爐燃料廢氣,主要污染物為S02、NOx、煙塵。天然氣燃燒后無廢渣、廢水產生,具有使用安全、熱值高、潔凈等優勢。因此燃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排放量較小,污染物濃度較低,可由排氣筒直排。廢氣經收集后由不低于8m排氣筒引至高空排放,同時排氣筒應高出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放濃度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空氣產生明顯的影響。
(三)噪聲
本項目一臺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噪聲源主要是鍋爐風機噪聲及其他生產輔助性設備噪聲,通過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隔音、降噪等措施,再經過一段距離的衰減作用,這樣使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委托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環??⒐を炇諜z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一臺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9年7月21日~7月22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項目檢測報告》(SFT1907031HJ),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本項目天然氣鍋爐不涉及產生生產廢水,因此無生產性廢水的產生及排放。
項目無增加生活污水,原有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管道,全部引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對納污水體的影響較小。
(二)廢氣
本項目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燃氣鍋爐燃料廢氣,主要污染物為S02、NOx、煙塵。燃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排放量較小,污染物濃度較低,可由排氣筒直排。廢氣經收集后由不低于8m排氣筒引至高空排放,同時排氣筒應高出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放濃度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空氣產生明顯的影響。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鍋爐風機、水泵等噪聲,其噪聲源強度為8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措施如下:
(1)從治理噪聲源入手,噪聲級別較大的生產設備及風機等進行基礎減震防噪處理;
(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對高噪聲設備鍋爐及其風機置于專用房用,并采取防震、隔音、消聲措施等,能降低噪聲級20-50分貝;
(3)加強設備維修保養,確保良好的運行狀態,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
(4)對高噪聲源設備進行合理布局,高噪聲源設備盡可能放置于遠離廠界的位置;
(5)進行減震和減噪聲處理,如車間的門窗部位選用隔聲性能良好的鋁合金或雙層門窗結構。
各類機械設備噪聲經以上各項措施,如墻體阻隔、距離衰減和減震墊消聲減震并疊加背景值后,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對周圍環境不造成明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無生產性廢水產生及排放。
(三)本項目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不產生危廢和一般工業固廢。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榮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建設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經對項目現場進行了檢查,并審查《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項目位于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內的西北部(東經114°04'08.32",北緯22°58'02.77"),項目占地面積 13411.2m2,勞動定員20人,均不在項目內食宿,年工作時間330天,每天兩班,每班8小時。因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集中供熱尚未建成,基地現有臨時供熱鍋爐提供的熱蒸汽無法滿足基地內企業生產需求,建設單位追加投資550萬元人民幣新增一臺40t/h的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根據東環建[2012]11829號、東環建[2014]2316號、東環建[2018]2833號和東環建[2018]10228號,基地可設1臺20t/h和1臺10t/h的臨時供熱燃煤鍋爐、2臺15t/h的臨時供熱燃天然氣鍋爐以及1臺40t/h的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臨時供熱鍋爐總噸位為100t/h,未超過2010年基地環評批復允許設置的鍋爐總噸位要求)。項目實際建設鍋爐4臺:1臺10t/h和1臺20t/h臨時供熱燃煤鍋爐、1臺15t/h和1臺40t/h臨時供熱燃天然氣鍋爐。目前,1臺10t/h燃煤鍋爐已關停,1臺20t/h燃煤鍋爐于2016年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的驗收(驗收文號為東環建[2016]0478號),1臺15t/h燃天然氣鍋爐已于2019年4月完成自主驗收。本次驗收的內容為1臺40t/h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8年8月委托了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10月29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8]10228號。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于2019年7月完成設備安裝,調試期由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約5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萬元,占總投資1.09%。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臨時供熱鍋爐建設項目的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一臺以及配套建設的廢氣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建設單位實際投入安裝一臺20t/h臨時燃煤鍋爐并于2016年3月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的驗收、一臺10t/h臨時燃煤鍋爐根據東環函[2018]3257號文件《關于淘汰常平環?;厝济哄仩t的復函》的要求已于2018年12月27日辦理注銷并關停、一臺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于2019年4月完成自主驗收、一臺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于2019年7月完成設備安裝,剩余一臺15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暫未投產。經現場檢查,工程實際已建設內容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符合環評批復(東環建[2018]10228號)要求。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天然氣鍋爐不涉及產生生產性廢水,因此無生產性廢水的產生及排放。
本項目原有員工30人,本次擴建項目未增加員工人數,原有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管道。
(二)廢氣
本項目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燃氣鍋爐燃料廢氣,主要污染物為S02、NOx、煙塵。天然氣燃燒后無廢渣、廢水產生,具有使用安全、熱值高、潔凈等優勢。因此燃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排放量較小,污染物濃度較低,可由排氣筒直排。廢氣經收集后由不低于8m排氣筒引至高空排放,同時排氣筒應高出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放濃度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空氣產生明顯的影響。
(三)噪聲
本項目一臺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噪聲源主要是鍋爐風機噪聲及其他生產輔助性設備噪聲,通過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隔音、降噪等措施,再經過一段距離的衰減作用,這樣使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委托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環??⒐を炇諜z測工作。經現場勘察,該項目一臺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的主體工程、輔助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試運行,符合驗收監測條件。我司現根據國家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勘察和查閱相關資料,于2019年7月21日~7月22日按照《驗收監測方案》和審核意見的要求,對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等狀況進行監測,出具了《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項目檢測報告》(SFT1907031HJ),對照項目環評報告表意見、建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相關審批文件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管理檢查。
(一)廢水
本項目天然氣鍋爐不涉及產生生產廢水,因此無生產性廢水的產生及排放。
項目無增加生活污水,原有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管道,全部引入常平東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放,對納污水體的影響較小。
(二)廢氣
本項目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燃氣鍋爐燃料廢氣,主要污染物為S02、NOx、煙塵。燃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排放量較小,污染物濃度較低,可由排氣筒直排。廢氣經收集后由不低于8m排氣筒引至高空排放,同時排氣筒應高出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放濃度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空氣產生明顯的影響。
(三)廠界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鍋爐風機、水泵等噪聲,其噪聲源強度為85~90dB(A)。本項目采取隔聲、消聲和減震等措施,聲環境保護措施如下:
(1)從治理噪聲源入手,噪聲級別較大的生產設備及風機等進行基礎減震防噪處理;
(2)用隔聲法降低噪聲:對高噪聲設備鍋爐及其風機置于專用房用,并采取防震、隔音、消聲措施等,能降低噪聲級20-50分貝;
(3)加強設備維修保養,確保良好的運行狀態,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
(4)對高噪聲源設備進行合理布局,高噪聲源設備盡可能放置于遠離廠界的位置;
(5)進行減震和減噪聲處理,如車間的門窗部位選用隔聲性能良好的鋁合金或雙層門窗結構。
各類機械設備噪聲經以上各項措施,如墻體阻隔、距離衰減和減震墊消聲減震并疊加背景值后,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排放限值,達到環評批復要求。對周圍環境不造成明顯影響。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
(二)本項目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無生產性廢水產生及排放。
(三)本項目40t/h燃天然氣臨時供熱鍋爐不產生危廢和一般工業固廢。
六、驗收結論
東莞市榮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以及現場討論,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東莞市常平鎮環保專業基地新增臨時供熱天然氣鍋爐建設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