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東莞市宏錦泰數碼印花科技有限公司建設
時間:2020-04-25 14:30 來源:豪豐環保集團 作者:豪豐 點擊:次
關于東莞市宏錦泰數碼印花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調試公示
東莞市宏錦泰數碼印花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東莞市常平鎮司馬環保工業路5號廠房7棟201、301室(北緯22°58′08.32″、東經114°04′12.86″),項目總投資100萬元,主要從事布匹的印花、洗水加工,布匹熱轉印50萬米/年、布匹印花洗水50萬米/年,占地面積2365.98㎡,建筑面積4731.96㎡。
我公司于2019年11月委托了河南邁達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宏錦泰數碼印花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11月27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東環建〔2019〕23678號。本項目設置打漿機4臺、上漿機2臺、數碼印花機15臺、烘干機8臺、熱轉印機1臺、平幅洗水機2臺、拉缸洗水機8臺、松卷洗水機4臺、開放式網筒洗水機4臺、封閉式網筒洗水機5臺、圓筒洗水機4臺、定型機1臺等設備。
生產過程中的給排水管理須規范建設,實施專管供水、專管回用,安裝計量裝置,執行給排水水量平衡臺賬管理制度。產生的生產廢水控制在269.73t/d以內,排入基地廢水處理廠進行處理,61.74%(166.5t/d)廢水經處理達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產,38.26%(103.23t/d)由基地廢水處理廠處理并達標排放。
本項目調色、印花及其后續烘干工序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產生的廢氣經配套的1#、2#的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第Ⅱ時段濃度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項目烘干工序產生的紡織絮狀顆粒物經過3#、4#的高空排放口排放,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已做好生產設備的消聲降噪措施,噪聲不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妥善處理處置各類固體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廠內的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
我司東莞市宏錦泰數碼印花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環評批復后,自2019年12月開工建設,期間嚴格按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的要求落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我司計劃于2020年4月25日開始調試,因項目打板需要調試期將持續至2020年10月24日,調試期間我司將嚴格按環評批復要求排污,同時啟動環保監測和驗收工作。
東莞市宏錦泰數碼印花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2020年4月25日
(聯系人:李陽芬, 聯系電話:13827424892)




